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5日至5月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11月24日,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一是12月2日,局党组召开班子会,传达、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于12月8日召开了巡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找到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了改进措施。
(二)责任落实方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梳理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各党组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常态长效。
(三)监督检查方面: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督查督办机制,由综合股牵头、机关支部配合,每月底对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事务中心、工会、机关支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统计和抽查,始终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绷紧巡察整改的“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步调一致、同频联动。
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回头看”发现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 “落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存在整改时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准确、整改成效不明显等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关于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整改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中“长期坚持”的整改时限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整改。二是对《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日常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2021年12月8日党组会前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整改进度:均已整改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进度:一是自2021年12月1日至2月25日,落实党组会前学习6次。二是党组会2022年1月5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2021年度党组书记述责述廉报告经分管区领导审核签字后存档,其他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经党组书记审核通过后存档。三是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2021年度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3次、主题党日活动15次。
整改进度:均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别问题整改仍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找齐2020年、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二是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机关)》,并对照整改。三是2021年10月29日、11月22日、12月2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区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开展党史学习,开展党史知识测试4次。
4.针对巡察反馈“2020年正风肃纪专项督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财务票据填写不完整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票据进行补签。二是对单位职工进行差旅费及日常费用报销规范培训,重点讲解报销单据填写相关注意事项。三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票据审批。
(二)新发现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学懂弄通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成效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度党组会前学习13次、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及时学习中央省市区会议精神。2021年10月29日、11月22日、12月2日、2022年1月26日召开党员大会及时传达十九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区委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二是定期提醒党员干部运用学习强国,2021年12月至2022年2月对每周学习强国活跃度低于5分、学习积分低于100分的党员(5人)电话督促开展线上学习。
2.针对巡察反馈“局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日常管理制度》中规定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2021年5月16日前,党内文件由党组书记签批,行政文件由局长签批。5月17日至12月24日,党组书记主持全局工作,签批单位文件。12月25日后,由党组书记局长签批单位文件。 三是2021年12月14日党组会讨论对两定机构处理的决定;2022年1月5日党组会通报案审委员会对打击“三假”专项行动的处理决定。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8日党组会前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 5月12日、12月28日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党组班子成员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剖析材料中纳入意识形态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6月前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责成基金监管股结合市医保局培训工作安排拟定2022年医保业务培训计划。二是加强违规线索移交工作,积极与基金监管相关部门衔接,案件审查均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三是经对接,由省医保局统一建设的智能审核系统已经开始进入测试阶段。四是对全区村、社区卫生站情况进行摸底,今年拟在全区49家村卫生站开通医保刷卡功能,今后逐步在全区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进行推广。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预计审计智能系统上线后完成。第四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5.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履行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月8日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班子成员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12月28日党组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是按程序邀请纪检组长列席党组会议,将2021年“三重一大”事项按季度汇总报派驻纪检组。三是2021年12月8日党组会研究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于2022年1月完成廉政风险排查。
6.针对巡察反馈“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2月14日党组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修定《保密工作制度》。二是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要求整改规范了2020年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和照片资料,规范记录2021年党建工作计划、总结。三是落实综合股负责人记录办公会议,即时准确记录会议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三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调整党组成员分工,2021年6月由党组成员、医保事务中心主任李莉分管医保中心,党组成员、副局长彭丽分管基金监管股。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对《公章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完善。三是修定《机关考勤、请销假工作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严格管理请销假审批签字、公车油卡使用登记、办公用品采购申领登记。
整改进度:均已完成整改。
8.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疫情暴发初始,因物资缺乏,采购困难,供货单位小海大药房无法确定可以提供体温枪的具体数量,故签订购货协议时并未将体温枪相关内容写进采购协议中。为保证疫情期间物资供应,我单位先预付小海大药房体温枪款项35.6万元(见2020年1月记账32号凭证),以保证及时为全区疫情防控购买物资。疫情缓解后,小海大药房按实际采购数量于2020年4月退回251150元(见2020年其他应收款/防疫物资预付款明细账)。协议中的护目镜预付款项金额17160元(见2020年2月记账1号凭证)和协议上金额一致。二是查明差旅报销凭证不规范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报销单进行补签,多报销的差旅费退回单位账户。对单位职工进行差旅费及日常费用报销规范培训,重点讲解报销单据填写相关注意事项。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票据审批,对于签字手续不全等不完善的票据,财务一律予以退回,不予报销。三是经向区总工会负责具体业务工作人员咨询,没有文件明确规定职工医疗互助保险在何处列支,在行政和工会列支都可以。因我单位新成立,工会经费无结转,新增人员较多,工会经费不足,实难以正常运行,职工医疗互助保险费用经向局机关汇报后,从机关经费列支。四是打印设备盘盈16台由以下两部分组成:2台针式打印机款项尚未报销,故未入固定资产账;14台打印机(其中有4台已不能使用)为2012年前购买,而中心2012年以前没有账务显示有购买打印机记录,经询问当时使用人及区人社局下属各中心, 14台打印机为原区人社局下属各中心工作员混岗使用时随使用人流转到医保中心,故无法在医保中心固定资产账上显示。台式机盘盈7台由以下两部分组成:3台已收货台式机款项尚未报销,故未入固定资产账;机构改革后,区人社局原红星路办公区移交4台电脑给区医保局,因国资未批复固定资产移交手续,故未入固定资产账。财务对于未入账的打印机及台式电脑做好实物资产管理。
9.针对巡察反馈“工会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多补助工会经费17626元由以下两部分构成。临聘人员工会补助经费15826元,按照眉东工发〔2018〕7号文件规定,拨缴是指基层工会收到的单位行政每月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中按比例留成部分。2019年我单位临聘人员月工资总额为21980元,按划拨及补助精神,工会应收入临聘人员单位部分工会经费行政应补助1倍+2倍的补贴,221980*2%*12*3=15825.6元。2020年9月新增3名参公人员工会活动经费 1800元,相关经费未列入我局工会经费,但有2个节假日由我单位发放工会慰问,因工会经费严重不足,故一并向行政申请补贴这3个会员的该项经费(300*3*2=1800元)。二是制定活动方案时未将当时从其他单位转入的8名临聘人员纳入,但方案制定后相关股室负责人反映考虑其将一直在我单位工作,报相关领导讨论后同意其参加此次工会活动,但活动方案未修改,实际超标准报销160 元,超出标准报销的160元已退回工会帐户。
10.针对巡察反馈“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找齐缺失年度的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清单。二是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条例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2021年召开支委会12次,党员大会13次,按要求补齐党员管理 “一卡一表一册”档案资料基本信息登记卡,认真填写2021年度《党员日常管理记实表》。三是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经请示组织部组织一股,完善发展党员的相关材料,认真开展2022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确定积极分子1人,并向区政府机关党委发送2022年积极分子名单。四是严格按照支部手册记录要求,整改规范了2020、2021年支部手册记录,认真记录2021年12月、2022年1月、2月支委会、党员大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五是2021年8月按照机关支部活动场所“六有”标准落实党旗、制度、党务公开栏、党费收缴、组织生活考勤情况上墙。
11.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日支委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下一步严格按照条例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违规设立内设机构”问题。
整改情况:2021年12月8日向区委编委申请设置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区委编办于2022年1月10日印发《关于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设置内设机构的批复》,同意区医保中心设置6各股室,核定中层职数8名。待组织部解冻中层任用工作后,启动中层配备程序。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6月底前完成。
三、运用巡察成果“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情况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我局在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对于推动全局今后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合规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统筹党组会前学习、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结合“学习强国”等线上平台及时传达中央省市区大会精神,用科学正确的理论知识指导医保工作开展。二是延续打击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和 “回头看”专项治理行动高压态势,对新形势新情况综合分析研判,开展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和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行动,通过检查、培训、整改相结合模式,逐步规范不合理行为。三是通过规范机关支部阵地建设、“三会一课”活动,提升党员队伍整体质量、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力,2021年奋力推进全区群众应保尽保,积极落实医保支付待遇,着力保障医药价格平稳,全力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不断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四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面梳理经办业务事项清单、简化业务办理流程,推行综合柜员制,为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办事体验。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攻坚,虽然我局在整改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一些差距,需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难点,举一反三,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