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开年之际将医疗机构的住院结算、门诊结算和零售药店的跨省结算列为全局重点工作,力求解决异地参保群众门诊就医垫支问题。3月17日,全区68家医疗机构和378家零售药店全部开通跨省医保结算业务,提前完成了工作任务,已有西藏、陕西、重庆等地参保群众在东坡区享受了购药医保结算服务。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祝雷介绍道:《通知》明确了优化医保领域便民服务的总体目标,重点加快推动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切实提高医保服务水平。我们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通过前期的试点工作,现通过医保系统与医院和药店的全面、全覆盖对接,推动了医保经办服务网上办理,实现了住院、普通门诊和特殊门诊(2级高血压、糖尿病)费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异地就医结算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主任李莉对相关结算政策进行了解析:根据《国家医保局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要求,跨省异地就医人员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的支付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按照就医地支付范围和规定对每条费用明细进行费用分割,经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输至参保地,按照参保地政策规定计算出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以及各项医保基金支付的金额,并将结果回传至就医地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根据定点医药机构提供的票据,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属于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按协议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