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眉山市贝尔康迪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等3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地 址
服务内容
眉山市贝尔康迪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112号
零售、异地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巧梅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紫竹东街70-72号
眉山市东坡区同泰生博瑞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欣欣街44-46号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2月15日至2022年2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