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眉山市三知堂大药房等8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地 址
服务内容
眉山市三知堂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玉屏街409号派克蜜城5幢1层12号
零售、异地
眉山市东坡区圣丹万胜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跃进上街17、19号
眉山市东坡区圣丹广济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三苏镇广济社区育才西街34-36号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健桥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苏祠街道子瞻大道13号东坡里12栋2-1-11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仁心堂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阜城路东四段147号-149号
眉山市济川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杭州北路店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杭州北路60-62号
眉山市东坡区人仁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醴泉路128-130号
眉山市眉州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化村店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崇礼镇洪庙社区寻江路4号附6号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2021年10月26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