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东坡区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博局7部门联合发布《眉山市东坡区支持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十条措施》,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增长系列重大部署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稳增长系列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推动宏观政策和各项惠企纾困政策落实落地,切实抓好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
主要内容如下:
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落实国务院稳增长33条措施、四川省《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行动方案》和《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以及眉山市《支持商贸服务业纾困解难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和《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等各项稳定经济增长的政策措施,加快兑现关于市场主体的各类奖补资金。
二支持重点工业企业多拉快跑规上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底线的前提下,推动企业产能稳定释放。对2022年度产值在2.5亿元—5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产值在5亿元—8亿元(不含)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20万元;产值在8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企业每户奖励40万元。
三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加强资源要素保障,优化审批流程,尽快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对社会投资项目季度均完成0.6—1亿元(不含)或月均投资额高于平均周期110%的项目,每个奖励2万元;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每个奖励6万元。季度均完成投资1亿元以上或月均投资额高于平均周期120%的,每个奖励5万元;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每个奖励10万元。对新开工的社会投资项目,总投资在0.5—1亿元(不含)、1—5亿元(不含)、5—10亿元(不含)、10亿元及以上的,每个项目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
四促进消费市场持续回暖财政投入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发放各类消费券,持续开展消费促进活动,重点投放汽车、商超、家电等服务业领域,激发消费意愿、释放消费潜能,拉动行业消费市场回暖。对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按照新增营业收入进行奖补。批发业企业新增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同比增速超过10%、15%、20%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零售企业新增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5%、10%、15%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住宿餐饮企业新增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同比增速超过10%、20%、30%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五保障建筑领域农民工稳岗就业支持区内建筑企业发展壮大,有效吸纳农民工就业。对新入统的建筑企业,当年向技术工人提供稳定就业岗位100个以上,当年度产值每1亿元奖励5万元;对往年入统建筑企业,提供岗位500个以上,年度产值每10亿元奖励10万元。
六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妥善处理供需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房地产企业的贷款展期、续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引导金融机构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信贷需求。
七鼓励在建项目投产达效列入省、市、区三级重点项目,在本年度提前竣工投产、投用且升规入统的产业类项目,分别给与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八保障企业供应链畅通建立重点地区货物运输“直通车”制度。对司乘人员进行闭环管理,保障往返重点经济省份和地区的货运车辆运营顺畅。对“三上”市场主体因生产经营活动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实行免费隔离。对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服务业企业的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检测的,检测费用由区财政全额补贴。
九培育市场主体增加就业在我区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商圈、商业步行街新开店的小微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根据经营场地面积给予补助。对经营场地面积在50—100平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3000元;对经营场地面积在100—200平米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经营场地面积在200平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8000元。
十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做好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工作。落实好就业见习补贴等政策,把脱贫人口、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作为重点,用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加大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力度。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2年12年31日。适用范围为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东坡区的市场主体。国家和省市有其他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相关政策措施叠加享受(上级政策明确由区县财政承担的除外),最大程度支持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