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大中小企业培育力度,促进中小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9〕39号),制定本行动方案。 01、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围绕实施“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抢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发挥企业主体作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坚持成长性与专业化“双轮”驱动,加强政策引导和分类精准服务,大力实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健全从个体工商户到微型小型企业、“四上”企业、行业“小巨人”、单项冠军的梯级培育体系,培育更多优质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02、主要目标
用三年时间,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立“个转企”孵化、“小升规”扶持、行业“小巨人”辅导、单项冠军培育等分类培育机制,形成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三次产业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局面。力争到2022年各类企业超过160万户,新增“四上”企业5000家(其中工业企业40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达到3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突破1.2万家,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小巨人”企业不少于1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超过10家。
03、重点任务
(一)实施专精特新发展行动。支持中小企业专注细分市场领域,围绕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零部件、元器件、设备和服务等协作配套,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引导中小企业发扬工匠精神,开展生产精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精细化改造。突出特色化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加快新颖化探索,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设计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等)
(二)实施小微企业“四下”升“四上”行动。加强对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的辅导和支持。制定全省小微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统筹推动小微企业升级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建立企业基础信息库,遴选一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组织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和辅导。鼓励小微企业通过企业兼并和股权转让等方式做大为规上企业。加大引进“四上”中小企业力度,积极承接东部沿海优质中小企业和项目向川内转移。探索支持升规企业参与直购电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企业升规积极性。(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等)
(三)实施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行动。加快实施《四川省促进大中小企业通融发展推进方案》,探索“小核心、大配套”的产业集群融通发展模式,推动平台共享、人才双向交流的科技创新融通模式和交叉持股、增信互补的资本融通模式,构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共享资源、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加强融通发展载体建设,培育10个以上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特色载体,组织实施一批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引导大中小企业创新组织模式、重构创新模式、变革生产模式,鼓励大企业面向中小微企业发布合作机会清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四)实施企业服务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建设,完善“1+21+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体系,实现服务资源分级整合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动服务产品、流程、模式、质效、品牌和价值创新,持续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提升”活动,以“服务万千百、惠企零距离”为主题,优化服务供给,拓展服务范围,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为中小企业孵化培育、发展壮大提供有力保障。(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五)实施融资能力提升行动。加快推动“5+1”产业金融体系建设,推动供应链金融,加快推广以核心企业带动为特点的应收账款融资。实施小微企业融资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服务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小微企业经营管理、融资增信等方面培训,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加大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基于企业信用状况的专项信贷融资支持。用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奖补政策,完善以政策性信用担保机构为主、担保与再担保相结合的担保体系,鼓励各类担保机构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拓展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逐步扩大“园保贷”“支小贷”等试点范围和规模。完善“政采贷”信息化服务平台和“政采贷”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做好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融资支持,积极推行订单质押融资。帮助中小企业对接资本市场,加强上市辅导和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鼓励各地用好应急转贷资金,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周转困难。(责任单位: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省大数据中心)
(六)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发挥中小企业创新主体作用,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改造投资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建立国家级和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鼓励大中院校、科研院所、大企业共享研发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支持以共建研发基地、创新平台、协同创新中心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鼓励中小企业参加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立联合开发、优势互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技术标准的制定,组织开展促进产学研合作和项目对接活动。深入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试点城市建设,探索建立专利运用协同体系,鼓励企业员工和工程技术人员发明创造,提高专利质量和创新水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促进中心等)
(七)实施管理提升“百千万”行动。推动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实施公司制改造,规范公司治理结构,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组织开展管理对标活动,以国际、国内先进企业为标杆,查问题、找差距、添措施、补短板。组织专业机构对百家“小巨人”企业进行全面诊断并实施管理提升综合改造工程,对千家专精特新企业进行培训和义诊,指导企业制定并实施管理提升方案,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作用,为万家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力争使全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总体水平实现大幅提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
(八)实施信息化水平提升行动。支持中小企业提高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过程、市场营销等信息化应用水平,提高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率。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支持中小企业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开展中小企业“上云”专项行动,组织信息化服务供应商为制造业中小企业提供业务“云端”化、生产智能化解决方案,提升“万企上云”的质效。推动四川省“互联网+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展,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高效率、多元化和低成本的云服务。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中小企业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与制造业、农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等)
(九)实施质量品牌提升行动。鼓励引导中小企业积极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技术,积极开展质量标杆活动,培育树立一批中小企业质量标杆,提升企业质量管理综合水平。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开展“四川省天府质量奖”评选。(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化厅)
(十)实施企业人才培育行动。制定全省企业家培育方案,把中小企业作为企业家培育的重点组成部分,组织开展名校总裁班培训、欧美日优秀企业实习研修、企业家沙龙及杰出、优秀企业家评选等学习交流活动,培育一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具有国际视野的现代型企业家。加强职业经理人培养,完善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和技能型人才培训体系,发挥中小企业在线培训平台作用,组织中小企业管理者素质提升培训、“银河”培训、财务管理、“双创大讲堂”、职业技能大赛等培训和活动。采取智力引进和人才激励措施,鼓励中小企业引进“四类人才”,将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人才纳入“天府英才卡”制度支持范畴;深入开展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对接服务,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责任单位:省人才办、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一)实施开放合作与市场推广行动。围绕产业链培育和国际国内产业协作,支持重点培育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鼓励中小企业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区域的合作,积极开展川浙、川粤、川桂、川黔、川滇、川甘等省际产业合作。持续开展市场拓展“三大活动”,组织开展“四川制造全球行”主题活动,积极开拓国际国内市场。发挥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平台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国际与区域商贸交流合作。积极推进成都中德(蒲江)中小企业合作区、中韩创新创业园、中意文化创新产业园、中法成都生态园等国际合作园区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交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商务厅、省经济合作局)
04、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经济和信息化厅要发挥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作用,牵头做好中小企业“育苗壮干”梯度培育计划实施工作,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推进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省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化旅游、统计、地方金融监管、经济合作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小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各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措施,扎实推动本地区中小企业培育工作。
(二)完善培育机制。按照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建立健全科学、系统的中小企业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围绕工业“5+1”、农业“10+3”和服务业“4+6”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建设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库,分类指导、精准服务、动态管理。(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统计局)
(三)强化资金要素保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和各类产业基金将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培育的支持,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按照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流动渠道,保障中小企业平等获取各类生产要素。(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
(四)加强统计监测。健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涵盖三次产业的中小企业发展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各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定期开展中小企业运行分析和趋势研判。(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大数据中心、成都海关、省税务局、人行成都分行、四川银保监局、四川证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