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责任编辑:区经信局 文章来源:区经信局 发布日期:2013-09-18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川办函〔2013〕77号)文件精神,结合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相关安排,现就我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6月30日)。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企业在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二)第二阶段,督促检查(7月1日—9月30日)。我局将会同区安监等相关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其他事项

  请各区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度重视此次国务院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企业应建立组织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切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特此通知。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