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2022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刘海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曾令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杨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易晓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于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和2021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形势分析报告,安排部署了全市党员干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反腐败协调是年度答卷,必须系统分析、全面总结。过去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各展优势,协作思路有新转变,协作配合有新成效,惩贪治腐合力更强,共同推动全市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更大治理成效。
会议强调,反腐败协调是实践要求,必须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要深刻认识反腐败协调是职责使命所系、形势任务所需、工作实践所向。反腐败协调是光荣使命,必须把握要点、突出重点。要同心同力,协调共商完善机制;同向同力,协力攻坚突破重点;同频同力,协作配合加强沟通。反腐败协调是政治责任,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严明责任落实,严防“掉链子”;细化协作配合,严防“肠梗阻”;强化自我约束,严防“灯下黑”。各成员单位要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政治定力,牢牢把握反腐败协调工作重点,着力完善反腐败协调工作格局,凝聚起强大反腐败合力,不断巩固拓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