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清廉东坡 文章来源:清廉东坡 发布日期:2018-11-12 点 击 量: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一、柳圣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袁刚违规套取学校食堂经费发放教师津补贴问题

2013年上学期,眉山市东坡区柳圣小学校长袁刚组织全体行政、后勤人员召开会议研究决定,采取分月虚增食堂大米、肉、油等开支的形式套取学校食堂经费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

2013年上学期至2017年上学期,柳圣小学共套取经费60余万元用于发放教师津补贴。

2018年4月8日,袁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思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陈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3年,思蒙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陈明与副站长李志全、出纳刘琼丽共同商定,隐瞒国有门市出租的部分租金,以收取水电费的名义入账,用于发放年终考核奖和差旅费,2013年至2016年,共违规发放30400元。

陈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9月13日,陈明、李志全、刘琼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三、思蒙镇蒲坎村村主任肖解辉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8年2月,思蒙镇蒲坎村村主任肖解辉帮助铧头村8组村民张志伦顺利出卖修建生猪养殖场弃土,违规收受张志伦感谢费2800元。

肖解辉身为共产党员、村主任,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感谢费,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肖解辉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

2018年10月15日,肖解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