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责任编辑:东坡区纪委监委 文章来源:东坡区纪委监委 发布日期:2018-09-28 点 击 量: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东坡区渔政管理站站长张继业等人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12年底,眉山市人和渔业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龚华祥送给渔政管理站负责人张继业1万元人民币,感谢张继业及渔政管理站相关工作人员对其合作社的帮助。随后张继业以龚华祥所送“辛苦费”的名义将7000元发放给渔政管理站工作人员,其中张继业分得1000元、郑琴分得1000元、胡福良分得1000元、雷生宏(临聘人员、已离职)分得2000元、范德清(临聘人员、已离职)分得2000元。剩余的3000元用于支付渔政管理站一些无法报账的开支。2018年7月12日,张继业、郑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胡福良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全部违纪款予以追缴。

2.东坡区李善桥水库管理所时任所长李万楷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4年底,李善桥水库管理所时任所长李万楷、时任副所长李祥、时任会计罗霞等人违规套取李善桥水库水毁工程和清淤工程资金24900元,于2015年春节前违规向7名职工发放补助每人2500元,共计17500元。剩余的7400元用于其他无法报账的开支。2018年7月12日,李万楷、李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霞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全部违纪款予以追缴。

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盘鳌乡林业站站长潘继东等人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用于吃喝问题。2016年春节前,盘鳌乡林业站通知辖区内管理服务对象到站上开会,林业站站长潘继东和工作人员李桂华商定会后聚餐,费用由服务对象承担,每人收取500元,共计3500元。其中开会当天中午、晚上聚餐开支共计2400元,剩余1100元用于林业站日常开支。2018年7月12日,潘继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李桂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全部违纪款予以追缴。

4.东坡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天军纵容、默许亲属利用本人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问题。2017年底,东坡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天军纵容默许其妻刘丽萍、其姐杨丽平二人伪造丰华公司工资表等证明材料,找自己因工作关系结识的朋友四川省眉山丰华纸业有限公司厂长朱文全加盖公司印章。朱文全碍于杨天军情面,在明知材料有假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加盖公司印章。后刘、杨二人持上述材料,向东坡区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获批准。2018年7月12日,杨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