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纪委派驻区教体局纪检组(筹备组)查处唐建文等4名学校领导、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好处费典型案件。
一、思蒙高中教师唐建文、思蒙初中校长候永红、张坎初中副校长杨国洪违规收取转班费问题。
2017年7月,杨浩杰在眉山一中就读的侄儿面临高二文理科分班,为让侄儿分到实验班,杨浩杰找到担任张坎初中副校长的堂哥杨国洪帮忙,杨国洪将此事委托给思蒙初中校长侯永红帮忙,侯永红又将杨浩杰侄儿的信息转发给思蒙高中教师唐建文帮忙进行落实。
事成后,杨国洪将学生家长赠送的7500元红包转交给候永红,其中候永红分得2500元,唐建文分得5000元。
唐建文、候永红、杨国洪身为中共党员、人民教师、学校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师德师风。
2018年8月28日,唐建文、候永红受到书面诫勉,分别扣减2018年度绩效考核20%;杨国洪受到批评教育,扣减2018年度绩效考核10%。责令以上3人向区教体局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追缴全部违纪款。
二、万胜镇小学校长彭辉违规办理转学问题。
2017年6月,张坎初中伙食团临聘人员王磊为帮助不符合条件在城区就读初中的朋友子女落实就读问题,找到时任张坎初中校长彭辉帮忙在转学审批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彭辉同意并为其在转学申请表上签字盖章。
当天下午王磊送给彭辉一个3000元的红包表示感谢。
彭辉身为中共党员、学校领导干部,顶风违纪,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了师德师风。
2018年8月28日,彭辉被书面诫勉,扣减2018年度绩效考核20%,责令彭辉向区教体局作出深刻书面检讨,追缴全部违纪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