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纪委推行“纪实手册”促“两个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区纪委 文章来源:区纪委 发布日期:2017-05-10 点 击 量:

 为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落地生根,近日,东坡区纪委向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纪实手册》,实施履责痕迹化管理,以有形抓手倒逼无形责任,着力解决责任虚化、履责弱化、问责淡化等问题,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真正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在实处。

以固化纪实规则促明责。明确纪实对象,将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作为“两个责任”纪实留痕主体,每人一本纪实手册,并要求领导干部本人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如实填写,做到知责明责。明确纪实内容,手册制定8个篇章13个子项的内容,列明应该做什么、怎么做、做得怎么样,确保内容一目了然。明确纪实方法,实行流程记录,一事一记,履责事项、记录方式、填写要求等内容清晰,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的责任,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迹可查。

以细化纪实内容促履责。注重以记促学,编写《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解读》作为手册指导内容,让领导干部看册知责,对照履职。制定“学习教育篇”,督促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学党纪党规,通过经常性教育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注重以记促办,纪实手册内容系统连贯、前后照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学习教育、听取汇报、廉政谈话、专题调研、督促检查、专题报告,确保内容涵盖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整个程序的每个环节。注重以记促廉,末页设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刻提醒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慎初、慎独、慎微。

 以强化考核监督促问责。落实督促检查,实行平时抽查、年底核查,将纪实手册填写情况与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台账资料比对,发现问题要求整改,检查结果记录在案。强化考核考评,将领导干部履责纪实情况纳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开展“一案双查”的重要依据。做到留底备查,明确要求各级各单位年底前将本单位领导干部《履责纪实手册》集中收集,经党委(党组)或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集中保管,立卷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