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情况宣传稿
为便于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一通报,仅供宣传参考。
2017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重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全区经济社会保持领先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强化示范带动。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带头践行“四个亲自”,区委书记主持召开8次区委常委会,区长主持召开5次区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是区委书记专题听取区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3次。三是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听取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1次。
(二)强化责任传导。一是全区层层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书和监督责任书。二是2名区委常委、3名乡镇和区级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现场质询和民主测评。三是全区各级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填写《履行两个责任纪实手册》,照单履责、纪实管理。四是梳理信访举报、执纪审查、社会评价、巡察工作、党内问责等情况,向28名区级分管领导通报1次。
(三)强化考核问责。一是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区委目标考核,制发《东坡区2017年度党风廉政暨作风建设考核实施意见》,形成责任明晰的考核体系。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对民主决策、换届选举、廉洁纪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稳定、作风建设等方面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24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
二、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推进纪律建设。一是对工作推进进度缓慢的4名具体责任人进行诫勉,对3名责任人进行履责约谈,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的2名“一把手”进行谈话提醒。二是坚持抓早抓小,让“治小过、防大错”成为常态,研究出台《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的操作规程》。三是查处了松江镇、三苏镇等6个乡镇违反换届纪律案,组织处理10人、党纪政纪处分16人,并在全区进行通报曝光,形成强力震慑。
(二)持续正风肃纪。一是采取暗拍实录方式将作风建设督查情况制成专题片在全区党建工作会上曝光,对监管不严,上班纪律松弛的5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二是组建专项督查组开展明察暗访,对工作推进不力、存在庸懒散浮拖现象的22个单位督促整改,对 9名违反上下班纪律的人员责成主管单位分别给予诫勉、扣减目标奖20%以上的处理。三是组建专项督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公车管理、“三公经费”、脱贫攻坚涉农项目资金开展督查,发现问题线索6条。四是开展低保清理“回头看”,截至目前,全区再次清退1810人。五是严肃查处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追缴红包礼金约140余万元。
(三)保持惩腐高压。始终坚持系统治理,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共立案233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8件,村组干部85件,“一把手”违纪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70人、双重处理2人,采取“两规”“两指”措施1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全区各级纪检组织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83人。成立9个督查组,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检查39次,发现问题12个,均进行了督促整改,查处脱贫攻坚领域违纪案件2起5人。
(四)提升群众满意度。印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宣传手册5.5万余份向全区群众发放,抽调20名测评员进行随机拨号测评,收集意见建议219条,将群众反映问题逐一反馈到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级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对2017年党风廉政社会建设评价满意度排名情况进行全区通报,对排名后3位的乡镇和存在突出问题的主管单位负责人、纪检组织负责人进行履责约谈,并纳入目标考核。
(五)强化警示教育。在白马镇对坡村、悦兴镇四维村等新建村级阵地中融入廉洁文化元素,打造宣传教育示范点,持续开展“传家风、立家规、树新风”六进活动,举办传承三苏好家风讲座30余场次,让三苏好家风走进了家庭、学校和农村。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并通过微信等网络媒体曝光,组织干部职工到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组织典型案件案发地干部到法庭观摩庭审,选取近3年来我区查处的典型案例编印《案件警示录》发放全区,让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接受教育,形成震慑。
(六)发挥巡察作用。设立区委巡察办,下设4个巡察组,截至目前,已完成2轮巡察,巡察教体、卫生2个系统,2个乡镇和6个群团单位,收集整理被巡察单位问题60个,移送纪律审查重要问题线索12条,立案查处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