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谢林江传达学习了全市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会议讨论了东坡区村(社区)纪检小组工作办法和考核办法,对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了具体安排部署。
据了解,东坡区村级纪检组织工作将突出“四有”:
一是人员配备有条件: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应当长期居住本村(社区),其中1名年龄原则在50周岁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是开展工作有台账:建立来信来访、监督检查、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违纪线索收集、违纪党员干部受处分情况4本台账,做好登记、受理、销账。
三是履行职责有报告:村(社区)纪检小组向乡镇(街道)纪(工)委每季度集中进行一次报告,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述廉,每年形成一份工作报告。
四是组织建设有标准:村(社区)纪检小组将按照有牌子、有工作人员、有办公场所及设备、有制度规范、有档案资料“五有”标准建设。
会上,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王璐对全区村级纪检组织建设提出“六好”要求:
一是人员选配好。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选配要坚持政治过硬原则,坚持选配回避原则,坚持最大化融合原则。
二是队伍管理好。村(社区)纪检小组开展工作要做到一月一例会、一季度一汇报、一年一述职。
三是阵地保障好。各乡镇(街道)要做好经费保障,新建阵地必须按标准化建设,至少打造2-3个示范点。
四是履职培训好。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村(社区)纪检小组人员要鼓励监督热情、教会监督方法、讲明监督重点、明确监督纪律。
五是考核逗硬好。各乡镇(街道)纪(工)委要在全区村(社区)纪检小组工作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坚决逗硬。
六是资料归档好。村(社区)纪检小组要用好“4本台账”,做到工作开展留痕登记。
据悉,5月底前,东坡区311个村(社区)纪检小组将全面完成村级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