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东坡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管理工作,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交办运〔2019〕72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通知》(川运函〔2019〕170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出台了《眉山市东坡区交通运输局关于维修企业备案工作规范》,正式启动全区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工作。对全区所有一、二、三类机动车维修经营责任主体经营备案统一了报送资料和要求,实行线下资料收集审查、网上申报办理,并出具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放宽了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激发维修市场活力,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