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好水上交通安全。海事处在汛期要落实专人,密切关注汛期本辖区水情变化,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严格按规定实施减载航行、停航封渡等相关规定。要加强渡口码头、船舶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重点渡口签单制度,强化“救生衣行动”,落实好两个100﹪。做好洪期行船、停泊等安全工作,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农用船、渔船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对河道内从事餐饮娱乐和其它经营项目的作业船只,要落实船主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责任,汛前必须全部撤离到安全避洪位置。
二是抓好道路运输安全。运管所牵头,各运输企业配合。组织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营业人员、运行线路、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汛前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客货车辆源头监督管理,把好“三关一监督”,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长途客车夜间停车休息、客货车辆定期维护保养等规定,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严禁营运车辆带病运行。加强对营运车辆的动态监管,严格查处超速、超载、疲劳驾驶、拼装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运输企业要结合汛期安全工作特点,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从业人员汛期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运输安全。
三是抓好汛期公路保通保畅工作,养路段和路政队负责。在汛前开展一次道路、桥梁、安保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治。切实做好汛期道路、桥涵、安保设施和隐患重点地段的巡查工作,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控和危险路段的重点防范。
四是抓好交通工程建设安全,公路股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健全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加强公路施工现场防汛安全检查,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汛期施工安全。
五是抢险物资、人员准备到位。运管所负责组织各类客货运输车计50辆(其中:万通公司、金马一公司、展通公交公司客车各2辆),听从区防汛指挥部调用,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养路段储备抢险用编织袋2000根,铁锹50把,锁定抢险用挖掘机2台。局组织抢险队伍4支计80人。其中:机关20人,运管所20人,养路段20人,路政大队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