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拟定全区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
(七)、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九)、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40641.51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6年支出合计4064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72万元,占0.71%;项目支出40353.79万元,占99.2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0641.5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73.36万元,增长85.32%。主要原因为2016年眉山市运通路桥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两宗国有土地支出3535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7.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2.7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00.97万元,下降1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7.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05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9万元,占0.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5万元,占0.3%;交通运输支出4975.14万元,占96.2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58.88万元,占3.07%,住房保障支出13.77万元,占0.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0.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新建(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改建(项):2016年决算数为50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5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994.2万元,完成预算100%。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58.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7万元,完成预算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人员减少1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9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5万元,完成预算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2万元,完成预算9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58万元,下降14.08%,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万元,下降11.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8万元,下降21.3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万元,占75.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2万元,占24.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为越野车。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万元,主要用于工程质量监督、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7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酒水费等。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接待21批次,216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474.3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76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办公桌椅、档案文件柜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2个,涉及财政资金40641.5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机构运转、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 家属的定期抚恤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基本支出。
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新建(项):指新建公路支出。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改建(项):指公路改建支出。
9、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专项支出(项):指按《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安排的专项用于各地逐年有序解决已经取消的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债务偿还、人员安置、养护管理和公路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0、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
12、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其他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