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18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先后对思蒙镇思蒙社区、花池村,太和镇四维村、群富村,崇礼镇光华社区、玄翁村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海燕、副组长刘崇钰、周加红,相关镇党委书记和被巡村(社区)书记参加会议。
会上,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李海燕向各被巡村(社区)反馈了巡察意见,围绕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落实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等几方面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要求各村(社区)所在镇党委,做好对村(社区)巡察整改指导工作,共同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严格把关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各镇党委书记就整改工作作了表态性发言:要严格做好指导、监督、审核角色,督促被巡察村(社区)真改、实改,严格把关报告质量,如实反映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严禁“报假账”。
各被巡村(社区)书记表示:自觉承担起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高度重视巡察反馈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抓早抓小,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确保整改取得实质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