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条例》、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东坡区气象局按照东坡区人民政府和眉山市人影办的要求,根据本行政区域内气候特点和防灾减灾的需要,适时开展以抗旱增雨、森林防灭火、消霾、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等为目的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作业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区域及影响范围:经上级主管部门及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作业点及附近为作业区域,影响范围为东坡区行政区域内。
3、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类型:BL-1型火箭。
4、故障弹药的处理:东坡区行政辖区内任何人在任何地点发现未爆炸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弹头或未燃烧完的人工增雨防雹火箭弹残体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110)和东坡区气象局(028-38161300)。我们将派专家前往处理,千万不要自行拆卸或摆弄,以防发生意外,伤害自己和他人。对因故意私自处理掉落地面的火箭残体造成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眉山市东坡区气象局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