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成都、洪雅等地陆续爆发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复兴镇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防疫理念。为切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坚决防范疫情输入,7月23日,复兴镇人民政府联合镇派出所对辖区内麻将馆、超市、餐馆、药店、理发店等重点场所进行了联合专项督查。
督查中发现陈三茶铺、彭新民茶馆等6家麻将馆不严格执行防疫相关规定,如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经营者健康监测台账和场所消杀台账、无健康码来访人员登记表不完善等,督查组已现场对商家进行批评教育并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才可营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处罚不是目的,是为了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确保早日战胜新冠病毒,打赢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胜利。在此,再次呼吁复兴镇的各位父老乡亲,切实做好以下防护措施。
1.外地返乡、及时报备。凡是从区外返回东坡区复兴镇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按防疫要求遵守管控措施。如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中高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2.减少出行、防护到位。密切关注中高低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出行,务必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好口罩,主动亮码扫码测量体温,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密接、次密接、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或者集中隔离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取消聚会、利益大家。全镇暂停民间集会、文艺演出、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和大型聚餐聚会,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疫情防控期间,居民违反规定外出参加打牌、聚餐、娱乐等聚集活动,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4.严格管控、细致查验。重点场所(麻将馆、农贸市场、超市、餐馆、理发店、药店、医院等)经营业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外来人员实行测温并查验“三码”(健康码、场所码、行程码),做好日常消杀和记录。出入小区、超市、农贸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配戴口罩的,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的,拒绝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5.接种疫苗、勤做核酸。符合接种新冠疫苗条件的群众,及时接种新冠疫苗,确保应接尽接,共筑免疫屏障。纳入核酸动态监测范围的重点人群,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