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由疑问,请与东坡区行政审批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眉州商城6号楼,邮编:610020,电话:38119021)。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通过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7条。受理区委书记信箱72件,区长信箱83件,已办结区委书记信箱73件(含2019年第四季度1件),区长信箱84件(含2019年第四季度1件)。按时办结率100%,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二)开设“东坡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政民互动”等板块功能均能正常打开和使用。每周及时推送微信公众号内容,每月推送4次,未出现2周内未更新情况。共计推送195条信息,其中20条为原创内容,175条为转发内容,目前粉丝量为313个。发布内容及时送审,经审核后发布,未出现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每日登录微信公众号,及时回复微信公众号内粉丝留言,避免无人应答情况出现。
(三)2020年,区行政审批局经充分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形成了《眉山市东坡区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同时对全区38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调整,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将权责清单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8.05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四)无法提供
(五)不予处理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政府网站方面: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2.微信公众号方面:一是由于人员紧缺,工作人员身兼多职,以致微信公众号个别粉丝留言未能及时回复;二是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关注度较少;三是原创文章较少,大部分为转发文章。
(二)改进情况:
1.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发布力度,提高信息质量,丰富公开内容。
2. 广泛开展公务员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每日登录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回复粉丝留言,未再次出现无人应答情况。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粉丝关注度。
5.关注东坡区行政审批局各类动态信息、办事流程、政策等相关信息,丰富微信公众号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眉山市东坡区行政审批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