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发改局 文章来源:区发改局 发布日期:2016-12-09 点 击 量: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监测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对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加强价格管理,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负责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衔接,推进社会事业建设;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

2015年,我局按照“只争朝夕谋发展、全心全意为人民”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创一流,各项重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一是深入调研,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基本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63.3亿元,同比增长12%;二是真抓实干,强力推进项目建设,新开工重点项目69个储备项目188个;三是主动作为,完成向上争取资金任务,到位资金11.7亿元;四是严格监管,对9个项目完成了可研报告评审,对104个项目完成了节能评审,对82个项目完成了招投标、备案审查;五是民生为本,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全局6个工作组深入基层,制定工作方案,营造扶贫浓厚氛围。

二、部门概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项目推进办、区认证中心、区“融成办”合并为一个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65.8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65.86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38.83万元。

2015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6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4万元,医疗卫生17.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4万元,教育支出0.55万元,社会保障支出0.47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38.83万元。

收入总额和支出总额较2014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后补发工资,人员支出大幅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发展和改革事业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8.2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工作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教育支出0.5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活动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四)医疗卫生支出1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29.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区发展和改革局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开支。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1.15万元,2014年基本持平,公务接待11批次,人数96人。我单位继续贯彻中央、省、市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开支。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推进发展和改革事务中,接待上级相关领导对重点项目检查、招投标管理、节能减排、价格检查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调研所发生的餐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7万元,2014年略有下降,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各级要求,严格加强车辆管理,从而降低了费用。

截止201512月底,我单位共有公务用车三辆,均为轿车,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项目检查、招投标管理、节能减排、价格检查监测、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74.5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支出为47万元,为服务类,均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四川省2014-2015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川办函〔2011226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末车辆数合计为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