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多悦镇委员会
关于调整多悦镇规划监督委员会的通知
按照《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乡镇规划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眉东委办〔2015〕4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增强规划执行力,强化城乡规划监督,经镇党委研究,决定调整多悦镇规划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规监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主 任:周德文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李余平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监察办公室主任
王宇霄 党委委员、组织宣统委员
罗珊珊 纪委副书记
黄 玲 纪委委员
罗海鹏 纪委委员
二、工作要求
(一)镇规监委成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城乡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并掌握所负责村(社区)范围规划管理情况。
(二)镇规监委成员列席镇规委会,参与多悦镇各项规划的编制、审定和修改,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镇规监委成员巡查、督查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镇规监委主任报告,及时向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村(居)委会发出整改意见书,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对涉及重大违法问题,及时报告区级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对多悦镇新农村综合体、新村(聚集点)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的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五)完成区规划监督委员会、镇党委交办的任务。
(六)镇城乡规划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督查,每年向区规划监督委员会书面报告一次工作。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镇规划监督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预算,用于考核及工作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