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12月8日至2022年1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大石桥街道田店社区、江公社区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5日,巡察组向大石桥街道田店社区、江公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第一部分:田店社区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懂弄通新时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差距较大”的问题。
(一)问题表现:
1.截至2021年12月30日,涉及巡察的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68人中,2021年度学习强国有4人年度积分为0分;有3人在100分以下,有6人在100—1000分之间,有14人在1000—3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4人),有8人在3000—5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2人),有12人在5000—10000分之间,有15人在10000分以上。
2.通过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
3.田店社区2021年提供的党建学习资料中,大部分为过时文件资料。
(二)整改措施:
1.社区党委带头学,认真学,以上率下,以身作则,每日坚持打卡;强化监督机制,社区党委副书记每月到后台查看学习积分情况,督促党员加强对学习强国的学习,社区纪委书记对积分滞后的党员进行提醒提示。
2.学懂弄通党的政治理论方面的知识,提高社区党建工作者和党员的理论水平,社区党委每季度组织两委成员和党员进行一次专项学习;社区各类会议首先进行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的学习,强化社区党员“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方面的知识。
3.收集最新党建学习资料进行培训学习,并及时整理归档。
(三)整改情况:
一是学习强国学习活跃度明显提升,截止到2022年5月27日,19个参与学习强国的成员中,有2人在30000分以上,6人在10000分以上,6人在5000—10000分之间;2人在3000—5000分之间,3人在500—3000分之间。二是学习了“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方面的知识,其余应知应会知识还在学习中;三是今年党员教育学习的内容均为当年最新政策及会议精神,包括: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关于开展向何图琴同志学习的通知等。
(四)整改进度:
第1、2、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田店社区2019年巡察以来还存在党员底数不清,2020年、2021年“三会一课”未坚持,2021年发展党员采取举手表决,对吸收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及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比例不清楚等巡察反馈问题,巡察整改不彻底。
1.认真整理党员花名册,理清党员关系、现状,并进行动态管理。
2.对两个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3.对两个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培训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完成了党员花名册的整理,党员关系、现状已理清楚,目前正在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对两个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对两个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培训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
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田店社区余额表中应付款下的计生保证金4100元,从2015年一直遗留在账上,时间长达6年。
2.田店社区所有支出包括大额的过渡费,拆迁补偿款均以现金支付。
3.田店社区组账存在未按年度记账、无记账凭证、现金支付、报账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如,会计凭证年度从2018年1月7日到2019年1月26日,会计记账年限有误。之前的原始凭证中无记账凭证,无会计账。支出路灯安装费用7700元,无协议,无明细。务工补助无具体务工事项,无考勤表。收土地租金无租赁协议。发放过渡费未附名单。现金日记账中,明细摘要均不清楚,时间混乱,收入支出余额,银行存款余额不清楚。打围、建渣、拆迁地面建筑等收入无会议纪要,无协议。一年做一次组账,存在风险隐患。
4.田店社区组账管理不当,公款私存。田店6组组长已忘记为由,将2020年收入的建渣尾款7000元至今未入组账,巡察谈话后,才将尾款存入集体账户。
1.将符合条件生育的缴纳了保证金的群众名单整理出来,按名单及时将4100元退还群众。
2.跟银行协商沟通,大额支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群众,规避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风险。
3.社区监委加强对组账的监督管理,记好各项收支明细账,完善各项协议、事项,清楚记录现金日记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做好每季度记账对账等工作。
4.杜绝公账私存,社区监委加强对组上各项收入的监督管理。
一是将符合条件生育的缴纳了保证金的群众名单整理出来,按名单及时将4100元退还给了群众;二是收集了群众农村信用社的账号,过渡费拆迁款等大额支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发放给了农户;三是从2022年起就按照年度记账,补齐了记账凭证,完善了现金支付的附件和依据,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间顺序逐笔进行登记,组上开支后即刻登记入账;四是社区监委加强对组上各项收入的监督管理,各项收入及时督促存入组上账户。
第1项已整改完成,第2、3、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四、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田店社区2021年1月至12月共召开党委会11次,安排日常性工作9次,未见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培训,组织学习廉政课程。完善社区纪委监督追责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力度。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的学习,逢会必讲,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党委会和支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并做好记录。
每月召开党风廉政专题工作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案例、文件的学习,逢会必讲,把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党委会和支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并做好记录。
(四)整改进度:该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五、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田店社区“市容环境卫生”资料中2016、2017、2018年度资料除年度不一样,其余资料完全一样。田店社区2016年至2019年度《血防工作计划》相同。
2.田店社区《会议记录》不规范,如:2021年会议记录中存在的问题:2021年4月12日与5月11日之间留有空白页,6月9日会议名称记录为社区党员大会,内容是社区相关业务工作;7、8月无记录内容,10月29日记录在9月1日、3日、12日、23日、10月21日前面且中间留有多余空白页。
3.田店社区临时救助工作无民主评议、公示佐证材料。
1.认真完成各项资料的编写存档,纪委加强对应付了事现象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批评。
2.认真做好“四议两公开”事项的记录,规范记录居务会议纪要。
3.按照要求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民主评议并公示,将公示照片及上报资料复印存档,社区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
一是从2022年起,社区各项资料的编写存档均实事求是,认真完成,不会再出现只改时间不改内容的情况。二是从2022年起,会议记录严格按照上级下发的会议记录要求填写。三是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公示材料留影留痕存档。
第1、2、3项全部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六、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田店社区2019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无流动党员记录、组织生活会考勤表与实际召开会议部分不一致、党员大会缺第三季度的、支委会缺第四季度的。无党支部工作总结。2020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无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无流动党员记录、无组织生活考勤表、无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无三季度党员大会记录、无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无谈心谈话记录。
2.田店社区2021年第二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支部基本情况、无党内职务记录、无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无流动党员登记、无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以支委会代替党员大会、记录要素不全,无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且会议内容太简单、学习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思想无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学习7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事迹无时间、地点、出席人、列席人、主持人、记录人。
3.田店社区2021年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支部基本情况、无党支部委员党内职务、无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无流动党员登记、无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无党员大会记录,以支委会代替党员大会,社区委员会的工作在党支部会上安排,且记录简单,在支委会上记录党员大会的内容,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程序不规范;无应到会党员、实到会党员数,无实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的记录,该支部有党员48人,参会党员数22人,未过半数,学习7名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事迹的会议无召开时间、列席人。2021年12月9日党员大会记录在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上且记录简单只有26个字。
4.田店社区党员一卡一表无2017年至2021年的。
(二)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认识,从2022年起把党建工作作为核心工作来抓,二是对社区两个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指导支部书记认真填写支部手册,各项要素要记录在册,党委副书记许晶要加强对支部手册的检查把关,纪委书记邹志锋要定期抽查,对应付了事,不规范填写的情况进行通报。
(三)整改进度:
第1、2、3、4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七、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田店社区党委会记录不规范、多次出现党员大会记录;会议无实质内容,“三重一大”未在会议中体现、会议有提的过程,无议的过程和表决结果,会议基本上全程由党委书记讲话、安排、决定。如:1.田店社区党委会记录无主持人、记录人、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的情况今年出现六次、无出席者出现5次、无开会时间出现4次,无开会地点出现2次;5次出现党员大会记录。2.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1月16日共召开党委会9次,其中6次无实质性内容,且记录不规范;田店社区12月9日党委会记录过于简单,只有两句话26个字,流于形式。3.2021年1月27日至12月共召开党委会11次,安排日常性工作9次,未见重大事项、重大资金、重大人事的研究记录,其他的工作只有提和结果,无议的过程,如2021年1月27日、3月24日党委会全程就只有宋书记在提和安排工作,无大家发表意见的记录。
1.每月召开党委会,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尤其是“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委会集体民主决策,安排专人做好党委会议记录。
2.规范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工作,对支部委员会人员进行培训,督促每个支部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一是每月召开党委会,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三重一大”事项都通过党委会集体民主决策。从2022年起由党委副书记许晶做好党委会会议记录。二是规范社区党委下设党支部工作,对支部委员会人员进行培训,督促每个支部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党支部开展谈心谈话制度,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八、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1.田店社区2019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无李梅的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发展等一系列相关记录。在社区提供的一本无任何登记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记录“关于确定李梅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时间为2019年8月6日,第二页记录时间就为2021年3月16日,间隔一年半,记录内容讨论确定李梅同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会议记录,但出席人为全体党员,表决形式为举手表决,第三页记录时间为2021年6月11日,讨论李梅同志入党问题,支委会会议记录,但出席人为全体党员,表决采取的举手表决,无应到会、实到会人数记录,无实到会超过应到会半数以上记录,疑似资料作假。经了解李梅是时任社区主任宋凤仙儿媳妇。
2.田店社区宋欣于2020年6月28日的党员大会发展为预备党员,2021年田店社区划分为2个支部,宋欣属于第二支部,有党员49人,该支部无宋欣按期转正的党员大会记录,在另一本未表明支部的手册中,发现2021年6月29日支委会中按期转正,出席人为全体社区干部和党员,应到党员97人,实到80人。
对两个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培训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党员发展工作。
每月对两个支部书记及委员进行培训,培训党员发展流程,并严格按照流程开展2022年党员发展工作。
九、针对巡察反馈“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田店社区临时救助工作无民主评议、公示佐证材料。
按照要求开展临时救助工作民主评议并公示,将公示照片及上报资料复印存档,社区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
临时救助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公示材料留影留痕存档。
第二部分:江公社区党组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针对巡察反馈“学懂弄通新时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差距大”的问题。
1.截至2021年12月30日,涉及巡察的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68人中,2021年度学习强国有4人年度积分为0分;有3人在100分以下,有6人在100—1000分之间,有14人在1000—3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4人),有8人在3000—5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2人),有12人在5000—10000分之间,有15人在10000分以上。
2.通过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
整改情况:
1.一是社区两委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平台,发挥“学习强国”的强大作用,带头坚持每天上“学习强国”学习、做题;二是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每周监督学习情况,对学习滞后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督促,将学习和积分情况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目前,两委成员中2022年度积分在5000—10000分之间的有1人,在3000—5000之间的有4人。通过个人坚持和社区的督促,大部分党员干部已养成了每日坚持学习的习惯,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时政知识,从学习中找到了乐趣。
2.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半年,社区党委制定了学习计划,通过党委会、“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论述、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区各级会议精神十余次,通过学习,大大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提高了理论水平,已熟记并理解各项应知应会内容。二是严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社区党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重大工作,如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坚持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群众做好服务。
整改进度:第1项、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四个意识’树立不牢”的问题。
江公社区2021年党员教育实施方案中未与时俱进,只提科学发展观,2021年老年人活动方案中还在提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江公社区2016年至2020年关于表彰“文明家庭”的决定中学习未与时俱进,一直只提学习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且各年度内容相似度90%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社区干部做到在最新的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二是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能力,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修改了2021年党员教育实施方案、老年人活动方案以及2016年至2020年关于表彰“文明家庭”的决定,并检查了近几年工作档案,将有类似问题的资料进行修改。今后,在制定各项工作方案、计划等文字性材料时,都要吸取教训,杜绝抄袭。
整改进度:第1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江公社区2019年巡察以来仍然存在党员底数不清、2020年、2021年“三会一课”未坚持、2021年发展党员采取举手表决、对吸收预备党员、党员转正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及“实到会人数占应到会人数的比例”不清楚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摸清党员底数,动态掌握信息。4个支部立即对党员基本信息进行全面的摸排,补齐缺失的资料,分别建立了党员花名册和人员数据表,及时处理党员系统上的转入转出申请并对党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的党员做好信息登记,每月对党员人数进行更新,确保党员底数清动态明。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三是贯彻落实发展党员票决制,落实无记名投票规定,党支部书记和委员认真学习发展党员相关知识,如《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关于从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的通知》等,提升了自身业务水平,保证了发展党员合法合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一是向公职人员发放会议补助。江公社区在居民委员会预选、选举时存在向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发放会议补助的情况。二是社区干部违规发放创文创卫补助。江公社区对社区干部违规发放创文创卫补助(刘建文,张勇,杜晓芳等)。三是社区发放加班工作餐费补助到个人。江公社区发放加班工作餐费76370元,应该附餐饮发票实施报销,不能发放到个人。
2.江公社区内部往来账中,村民借款238.92元,长期摆账。
3.江公社区组账存在未按年度记账、借贷方无金额、报账依据不充分等问题。如,会计凭证年度从2020年1月23日-2021年1月25日,会计记账年限有误。记账凭证中借贷方无金额。2021年3月换届选举后,会计交接无移交明细。2016年7组、2020年5组、1组务工补助无明确务工事项,无考勤表。2018年11月30日,双创工作推进会只有签到表,无发放务工费花名册及具体金额。2017年7月,出租门面未附合同。收建渣保证金作为收入做账。陶永康、吴光平两个人的围墙保证金退给陶永康一个人。
1.一是已于2022年2月23日追回向公职人员发放的会议补助共计760元并存入社区账户。二是针对江公社区对社区干部违规发放创文创卫补助的问题。社区财务已加强相关政策法规和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今后会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发放补助,避免出现向社区干部发放补助的情况。三是针对社区发放加班工作餐费补助到个人的问题。江公社区发放加班工作餐费76370元,应附餐饮发票实施报销,不能发放到个人的问题。社区财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同时加强财务监督,杜绝将餐费补助发放到个人等类似问题的发生。
2.针对江公社区内部往来账中,村民借款238.92元,长期摆账问题。社区已向街道三资办提交情况说明,并由社区自有资金冲平。
3.一是社区已从2022年1月1日开展整改,严格按规定规范报账和记账。加强资产管理,建立资产交接手续,实现资产管理的无缝对接,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坚决按规定发放补助,要明确发放补助的事项、要附依据、人员名单、金额等信息。二是针对陶永康、吴光平两个人的围墙保证金退给陶永康一个人的问题。经核实,因吴光平无现金支付保证金,陶永康代吴光平垫付保证金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2018年1月1日,11组在退还围墙保证金时,吴光平要求将垫付的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保证金退还给陶永康。社区已督促居民小组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在今后工作中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
针对以上问题,社区加强了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首先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履行相关报销程序,严格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做到每张票据有依据、有清单;再次加强社区财务人员和8个居民小组财务人员相关政策法规、财经纪律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同时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最后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能职责,监督财务制度和财务收支实施情况。
整改进度:第2项已整改完成,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江公社区《2021年江公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系网络抄袭,原文一字未改。《2021年度江公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存在“并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等表述。
2.江公社区党支部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集体谈话稿在网上抄的,且相似度达到98%以上。
3.江公社区纪委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监督质量不高、实效不明显、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等问题。如: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干部警示教育开展不到位。2021年江公社区纪委参加(列席)社区会议15次,未提出一条意见建议,纪委《履职手册》随手记,记录内容多数与纪检监察无关的工作流水账,《2021年社情民意收集台账》无内容。
1.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按街道纪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部署和要求落实工作,严肃政治纪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修养建设,做到求真务实,不弄虚作假,对“存在定期向镇纪委汇报工作”等表述,已立即修改。今年召开了“工作作风提升、整治工作”会2次,有效提升社区干部工作作风和形象,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2.加强组织领导。社区党委定期召开学习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4次,案例警示教育学习4次,观看教育视频1次,提高了党员干部抵制不良风气能力和培养了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废除了网络抄袭的《2021年江公社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结合社区实际重新制定,2022年落实谈心谈话,做好记录。
3.强化主体责任。社区纪委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充分发挥纪委监督职能,提高监督质量,做到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宣传“廉洁四川、清廉东坡、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等服务平台和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进行了“一卡通”、民间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等监督工作。社区纪委完善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制定了《江公社区网格员考核办法》、《干部去向公示制度》、《工作和学习制度》,并严格落实。列席居委会会议8次,积极提出意见建议5次,会后做好记录。规范《履职手册》随手记内容;收集并做好《2022年社区民意收集台账》工作。通过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大提高了社区纪委监督质量和实效。
整改进度:第1、2、3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宽软松”的问题。
1.江公社区公开栏内“纪委书记”有两名不同的人员。干部公示栏有的只有相片无姓名、职务、电话等;居委会工作职责涉嫌抄袭,未结合社区实际出现“县容县貌”字样。
2.江公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实施方案涉嫌抄袭,2020年方案中多处出现“我局”“综合办公室”“机关干部”“机关院内”等与社区无关的职能部门。2018年的方案中与网络上一篇同类方案完全一致。江公社区2021年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与网上社区家长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完全一样。
3.江公社区社会救助公开公示展板放置在办公楼三层楼道处不合理,不便群众看到,仅公示高龄补贴内容;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两补、低保等公开公示无内容。公开公示内容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1.安排广告公司制作了最新的公示栏,公示内容按社区实际真实呈现,公示栏有损坏、信息有变化及时更换,避免出现与实际不符的情况。
2.加强内部管理,社区两委以身作则,端正工作态度,自觉加强学习,补齐短板,不断自我完善,提高了综合素质,逐步适应了各项工作。修改了上述涉嫌抄袭的实施方案,并全面清理了一遍2018年至2021年与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相关的资料。
3.撤除了三楼社会救助公开公示栏,所有需要公示的相关信息统一公示在社区大门外居务公示栏上,方便群众查阅监督,公示内容不再出现个人隐私信息。
(四)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2020年5月水云间小区党建大联盟改造建设项目,合同价147900元,实际支付147640元,合同约定扣除3000元质保金。二是施工合同签订要素不全。在实施一品台A区道路附属设施升级改造时,合同注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是加盖公章后生效,但施工合同乙方仅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未签字。
整改情况:一是今后严格按照合同和规定流程执行,加强对合同法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二是社区已联系乙方代理人于2022年2月23日上午9点40分在街道三资办补签字。社区遵守项目实施程序,完善项目签订要素,严格把关工程实施的各个环节,全程监管项目的安全、质量。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江公社区2021年3月23日第一至第四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会议时间一致、地点一致、主持人不一致,参加人员不一致,但学习内容和测评内容及测评结果完全一致且笔迹一样,疑是相互抄袭;而且学习内容太多,流于形式,四个支部均出现推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部分不是本支部党员。
2.江公社区2021年第一党支部党员夏正权、王淑英、周彩虹;第二支部张勇,第三支部罗跃贵、董莉萍、第四支部陈洪贵、李正强与该上述人员对应的一卡一表档案袋中组织生活会时间与支部手册中“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内容不符。
3.江公社区2021年第一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支委会缺1月份的、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缺流动党员登记;第二、第三、第四党支部缺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缺流动党员登记。
4.江公社区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第四党支部支委会记录互相抄袭,内容相似度90%以上。如:2021年3月22日四个支部召开的支委会中记录内容大体相同,笔迹一致,记录人显示不一致;第一支部王雅倩、严明华、谢竹梅,第二支部张勇、谭富中、彭良,第四支部陈洪贵、杜兵、郭健康在查找问题时互相抄袭,如王雅倩、张勇、陈洪贵查找问题均是“提出平时忙于事务,抓理论学习不够”,严明华、谭富中、杜兵均是“自身思想作风软弱,缺少力度和紧急感,不愿得罪人”,谢作梅、彭良、郭健康“以为只要随着组织学习就已足够,未加强自我学习,主动学习”。2021年4月19日支委会会议记录四个支部高度相同,笔迹一致,照抄痕迹严重,这种情况共有11次。其中第一党支部支委会缺1月和10月,其它支部缺1月份支委会会议记录。
5.江公社区换届选举档案资料中涉及换届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未在该社区2020年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用了一本新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单独出现江公社区组织换届相关资料共计5次,且记录未按照时间顺序。
1.严格按要求和规定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书记和委员通过学习,加强了自身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做到每次会议都精心组织,认真筹备、扎实开展,会后及时地做好会议记录、汇总学习资料,避免出现各支部会议记录雷同现象。
2.根据支部手册中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时间修改了夏正权等8人一卡一表档案中组织生活会时间。坚持开一次会记录一次,杜绝再次发生这一类低级错误。
3.四个支部坚持每月召开委员会,研究部署当月重点工作,会后立即做好会议记录。四个支部补上了2021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制定了2022年党支部工作计划,及时排查流动党员信息并做好登记。
4.严肃党组织生活会,充分做好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工作,相关材料严格把关;规范执行组织生活会流程,真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健全问题整改清单,列出问题、整改措施和时限。党支部工作手册指定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如实填写信息。
5.已将社区换届选举中涉及换届工作安排的相关资料按时间顺序誊写到2020年的支部手册中。今后,如遇到特殊或重大事情,首先应记录在当年的党支部手册中,再考虑将更详细的内容记录在其他地方。
6.针对以上问题,各党支部书记压实主体责任,抓紧抓实党建工作,做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加强党建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把党支部的决策部署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以促进本社区重点工作的开展。
整改进度:第1、2、3、4、5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江公社区2019年、2020年、2021年党员数分别是169人、192人、185人;2020年江公社区支部手册党员名册中党员总数181人,2020年6月30日党员大会记录显示“应到会184人”、2020年10月14日党员大会显示“有正式党员214人”,2020年12月21日党员大会显示“有正式党员192人”。江公社区两委班子工作述职报告中党员总数221名;2021年下设4个支部,总计党员数173人,其中第一支部78人,第二支部31人,第三支部42人,第四支部22人。找副书记谈话记录显示为188人。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组织自身建设,夯实党员基础信息台账,规范党员管理工作。对党组织关系在本社区的党员基本信息进行全方位摸底梳理、健全党员信息台账。二是及时处理党员系统上党员转入转出的申请,实时增减数据,动态管理花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四、聚焦基层治理和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方面
(一)针对巡察反馈“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江公社区2021年12月投入大量时间和人力物力组织引导“东湖春天”小区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事,最终以失败收场,值得认真总结。
2.江公社区临时救助工作无民主评议、公示佐证材料。
1.社区认真总结反思了东湖春天业委会选举一事,坚持在上级单位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始终保持初心,遵纪守法、严格按程序开展。社区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社区两委加强了基层治理知识学习,治理能力有了一定的提升,能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2.完善了社区民主评议制度,社区民主评议成员全程监督临时救助评议等工作,有会议记录、会议照片、被评议人员佐证材料、有公示信息。在遇到重大事项时,坚持“四议两公开”制度,进行民主决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6031506;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岷江大道68号;电子邮箱2553086658@qq.com。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