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大石桥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申请人合法合理诉求。2021年,大石桥街道收到9条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更新街道基本情况、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准确发布大石桥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大石桥街道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未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选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对其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街道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数量较少,二是公开的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二是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内容可读性和广泛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