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眉山市东坡区政府性统筹资金存放管理,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持东坡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拟比选确定东坡区财政代管资金专户代理银行工作,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委托,兹公开邀请符合本次比选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WSCGZX2024-090
2.采购项目名称: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代理银行比选项目
3.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二、资金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采购预算。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代管资金专户选择代理银行,拟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取1家代管资金专户代理银行,以最终得分第1名的中选人为代理银行,代理期限为2年,自代理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根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续期或重新确定。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比选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参与银行应具备《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下列条件:
1.经中国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并核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在眉山市东坡区设有总行或分行(或者设立分支机构),且须在眉山市东坡区范围内至少有1个及以上正常开展业务的对公营业网点(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依法开展经营活动,2022—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重大违规记录,且2023年度在中国人民银行眉山市分行综合评价等级为B等及以上。
4.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5.银行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022—2024年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同一行别的银行只允许一家机构参加比选,如一家银行出现多家分行(或者分支机构)报名,以级别高的机构参加比选活动。
2.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川财库〔2024〕12号)的规定,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的银行不得少于3家。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本项目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比选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比选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与采购人存在不良履约或违约行为。
六、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拟参与比选的银行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报名时免费获取比选文件,即视为报名成功。
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1月15日至01月17日17:00。
报名及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2025年01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4楼)。
比选响应文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比选文件,将拒绝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文件。
八、本比选邀请在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https://www.dp.gov.cn/dpczj/)网站发布比选公告。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136号
邮编:620010
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