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库〔2018〕33号)文件规定,我区须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开设代管资金专户,用于核算财政代管资金。
我局于7月10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发布磋商公告,于7月24日在东坡区财政局开展了代管资金专户竞争性磋商,磋商共有8家银行参与,磋商的专家评选委员会是由人民银行、银保监局、国有资产与金融工作局和财政局共5个单位的5名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对参选银行进行评选,最终按照规定的程序和专家评选结果选中了眉山农商行作为我区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的合作银行。
我局已于8月2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坡区分中心发布了磋商结果公示公告,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已经按照规定程序展开合同签订和开户事宜,至此,我区的财政代管资金专户的竞争性磋商工作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