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3-06 点 击 量:

2018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财政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区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通知》(眉东府办发[2018]14号)要求,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着力推进财政部门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打造法治财政、创新财政、廉洁财政和服务型财政。现向社会公布东坡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研究提出局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牵头组织做好信息公开具体工作。我局为认真落实有关分解任务,完成好我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任务分解方案,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股室,形成协调联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架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全面推行。

(二)稳步推进公开。一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按照市财政局和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切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方法,对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提高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充分运用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财政工作动态,在单位一楼大厅制作了信息公开栏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

(三)强化督促落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督检落实工作,确保按时高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政府信息。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公开工作得到深入贯彻。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截止到12月,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而引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二、重点领域公开情况

(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主动公开本局的各类政府信息。其中:工作动态信息25条、财政信息6条、行政执法信息1条、其他信息25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信息11条、围绕脱贫攻坚信息2条、公开发布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信息1条、惠民便民政策措施信息1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

1.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加大产业性项目支持力度,有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按预算法要求,及时对2018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说明,并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从深度和广度加强对财政改革和财政政策的宣传和解释。

2.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送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主动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公布了《东坡区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运行流程图》、《东坡区财政局行政审批调整事项清单》等。规范政府行政权力运行,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长效动态管理,确保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按照财政部有关要求,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审批事项。

4.决算信息公开牵头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精神,按照《预算法》要求,9月10日即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决算。同时,指导预算单位开展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2017年全区政府决算、部门决算于2018年7月按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其中部门决算单位为72个,72个单位全部开展部门决算公开工作,部门决算实现公开全覆盖。

5.预算信息公开牵头工作。按照《预算法》及中央、省、市、区有关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2018年预算,按月通报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指导各预算单位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反映单位部门预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全区2018年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认真做好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各预算单位填报预算及“三公”经费数据,促进财政管理公开化、透明化。2018年,政府“三公”经费预算于2018年2月进行公开;预算单位为72个(含二级预算单位),72个单位全部公开了2018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6.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将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进行全过程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需求公示、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废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单一来源公示、单一来源成交结果公告、进口产品公示、合同公告,以及PPP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同时,将全区PPP项目各阶段信息在财政部PPP信息平台进行公开。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8年区财政局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2019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对信息公开的要求,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面促进财政工作的重要保障和有力抓手,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保持成绩,弥补不足,努力建立人民满意的机关。

(一)加强领导,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统筹、股室协作的责任流程,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自我升级完善,服务社会大众。坚决贯彻执行相关规定,认真研判各类公开事项,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二)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和电子化办公。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政府网络平台,及时发布公开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法规解读、财政预决算信息、财政业务办理、会计管理、民生工程信息等方面情况。

(三)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政务信息。各股室协调配合,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充实。

(四)抓好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素质,开展信息公开的探索和实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