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基〔2018〕13号),要求市县财政局根据《市县财政改革任务清单》所列73项改革事项确保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其中:财政非税收入管理改革方面涉及:建立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设置非税收入归集专户、建立票据领用、保管、稽核制度、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专用票据、使用票据管理系统等8项改革事项。区财政认真研判推进程度,按要求认真梳理、积极推进完成改革事项。目前,涉及非税收入管理的8项改革事项已经全面完成,区财政已经提出了销号申请,并及时向市财政局提交《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关于申请财政改革事项销号的报告》、《市县财政改革批复销号表》和相关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