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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2012年财政监督工作“四项措施”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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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省和市财政监督工作会议精神,在2012年将采取四项措施加强财政监督工作。一是稳步开展财政内部监督工作。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积极稳妥地推进内部监督工作,力争完成30%的业务股室和下属事业单位的内部监督工作。二是探索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在学习借鉴省、市绩效评价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进我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完善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方式、工作方法。三是开展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对正在开展的社会重点、热点等财政投资项目有针对地实行事中监督,监督专款拨付,切实维护财政资金安全。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针对内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方面形成检查结论,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堵塞工作漏洞,另一方面与被检查单位认真查找问题产生的原因,根据问题的大小、范围、程度等,帮助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从根本上杜绝问题的发生。 (监督检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