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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区积极组织参加省财政厅《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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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财政部颁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准则分准则和应用指南两个部分。准则要求按企业划型标准划分的小型企业从201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微型企业参照小型企业执行。准则适用企业范围在《小型企业会计准则》中作了特别规定,企业在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上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的,不能再退回去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在会计事务处理上《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规定的,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提高了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公信度和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为税务机关和银行系统提供有价值的财务指标体系,是我国小型企业会计改革与国际会计准则接轨的又一重大举措。为贯彻落实好财政部等五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意见,12月20日,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经信局、省银监局在省财政厅视频会议室照开了全省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动员大会,并邀请财政部会计司王鹏处长进行了具体解读和师资培训,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经信局和部分企业会计代表参加了培训。
东坡区执行了财政建帐监管的企业约1500个单位,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约占70%,《小企业会计准则》体现了国家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扶持,对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了极大的税收减免扶持,重点是建立平等的市场体系,促进小型企业的规范发展与壮大,使他们积累更多的资本,更早地成长为中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小型企业在国家政策匡架下,又迎来了新一轮发展机遇。《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很受小型企业和微利企业的欢迎。 (法规会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