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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大力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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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将中医药事业作为重大民生事业,全力支持医疗机构基础建设和条件改善、中医服务能力建设和水平提升、中医医疗科研发展和技术推广、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创建活动等方面,力争把中医药事业做大做强。2012年创建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以来,区财政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有较大幅度增加,增幅高于当年全区GDP增幅。按同口径计算,中医药事业一般性经费的安排逐年递增:2012年安排490万元,比2011年增加18.07%;2013年安排580万元,比2012年增加18.37%;2014年安排682.17万元,比2013年增加17.62%。按同口径计算,中医药事业一般性经费在当年卫生事业一般性经费中的占比逐年递增:2012年占比21.23%,比2011年增加1.42个百分点;2013年占比24.56%,比2012年增加3.33个百分点;2014年占比26.4%,比2013年增加1.84个百分点。按全口径计算,2012年区级可用财力12.58万万元,安排卫生事业一般性经费和一次性经费2345.6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1.86%,其中用于中医药事业490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0.39%;2013年区级可用财力15.34万万元,安排卫生事业一般性经费和一次性经费2391.7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1.56%,其中用于中医药事业580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0.38%;2014年区级可用财力17.03万万元,安排卫生事业一般性经费和一次性经费3137.9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1.84%,其中用于中医药事业735.17万元,与区可用财力占比为0.43%。2014年,为了助推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功,区财政特别专项安排53万元创建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今后工作中,区财政将继续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区级财力并优化支出结构;继续加大对卫生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认真指导卫生部门科学合理编制好支出预算;切实加强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主动做好卫生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