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9-30 点 击 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是区人民政府的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以及本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本区中长期财政计划;编制本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做好本区财政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管理本区公共支出;管理本区财政的社会保障支出;负责企业财务会计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拟订和执行本区政府采购政策;负责管理本区会计工作,监督会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

全区财政收入征管部门积极应对经济下行的影响,紧紧抓住市区财税实行一体化征管的契机,堵漏洞、扫盲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16亿元,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增长21.86%,为年初预算的123.12%,超收2.2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4.1亿元,增长27.8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9.95%; 国税收入完成2.04亿元,增长65.06%;地税收入完成12.06亿元,增长23.19%;非税收入完成6.06亿元,增长9.79。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97亿元。

2.财政支出结构继续优化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40.64亿元,增长7.52%。其中:教育支出9.7亿元,农林水支出5.4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2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38亿元,公共安全支出1.81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6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1.1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8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7亿元,金融支出0.05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33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75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31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亿元,其他支出0.05亿元。

3.全区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继续支持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大事,拨付各类资金39.15亿元,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80.6%。设立创新创业专项资金0.23亿元,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落实财政扶贫政策,牵头建立了教育和卫生两大扶贫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贫困户住房建设贷款分险基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安排落实财政资金10.64亿元。加大财政对口帮扶力度,投入对口帮扶县0.1亿元帮扶资金。

4.财政改革与监管扎实推进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加强财政金融互动,通过实施支持做大金融产业、鼓励直接融资等多种激励政策组合,带动金融资本加大对实体经济投入。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启动实施项目2个,总投资额48亿元。切实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切实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全年完成财政评审项目368个,送审金额20.78亿元,审定金额17.25亿元,综合审减率17%。

5.干部队伍建设成绩显著

加强学习型党员队伍建设,采取支委班子学习、党员大会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学习传达,发展新党员2人,新培养入党积极分子2人。继续深入开展扶贫攻坚和为民服务“五个一”活动,强力推进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选派2名年轻优秀干部到多悦镇林埂村和海珠村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局机关38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接地气”,由我局联系的多悦镇两河口村连续接受区、市、省三级的脱贫攻坚检查验收。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内设业务股(室)10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国库股、行财股、社会保障股、农财股、经济建设和企业股、法规会计股(挂行政许可股牌子)、财政监督检查局。下属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财政收费票据监管中心。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办公室、财政信息中心、财政评审中心(挂债务管理中心牌子)。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全年收入合计1514.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14.37万元,占100%。

2016年全年支出合计15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6.94万元,占85%;项目支出227.3万元,占15%。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14.3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290.28万元,增长23.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90.28万元,增长23.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1.35万元,占94%;教育支出0.48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万元,占0.09%;医疗卫生支出41.6万元,占2.75%;住房保障支出43.75万元,占2.89%;农林水支出5.83万元,占0.3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16年决算数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59.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6.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2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1.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5.8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6.9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1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71.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3.36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196万元,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6万元,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54万元,下降 1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5万元,下降20.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4万元,下降1.25%。变动的主要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国家节俭政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19万元,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6万元,7%。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196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中:轿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196万元。主要用于出差、下村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16万元,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220人,共计支出3.16万元,具体为迎接各项上级专项检查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东坡区财政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8万元,比2015年减少108.37万元,下降16.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东坡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9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和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财政局公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24.6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指财政局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等。

9.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眉山市东坡区财政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