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岷东大道北段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测算表》,及时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780.7012万元,医疗保险273.2611万元,失业保险166.8423万元,合计1220.8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