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及时拨付失地农民社保资金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01-02 点 击 量:

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区财政局根据区人社局《岷东大道北段项目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费用测算表》,及时该项目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780.7012万元,医疗保险273.2611万元,失业保险166.8423万元,合计1220.80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