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仆为人民 五赴资阳解民忧

责任编辑:崇礼镇 文章来源:崇礼镇 发布日期:2013-12-25 点 击 量:

  9月4日上午,崇礼政府出现了一位特殊的“信访人”, 崇礼镇桃园村1组村民陈秀英,年近60岁的她于2013年3月到省人大上访过,反映2007年到资阳市雁江区小院镇打村水泥路工程官司一事,被法院冻结30万元工程款的执行问题。时隔半年,此次来到崇礼政府,她手里拿着一面锦旗,由上访求助变成了感谢还恩。

  半年前,一直在外地打拼的陈秀英到了省人大上访,为了更深入了解她的遭遇,帮助她切实解决问题,崇礼镇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胡碧俊为组长、副书记张志均为副组长、司法所所长余刚和桃园村“五个一”联系干部为成员的调查小组。调查小组在深入调查了解后得知:陈秀英于2003年带着她的挖掘机前往资阳市,参与了雁江区小院镇水泥路修建工程,2003年底在该水泥路快完工时,陈秀英的工钱应该是27万元左右,可工程还没完,钱还没拿到,该工程的承包方李世坤(资阳市雁江区本地人)却携款潜逃,导致该村水泥路最后一公里没有硬化。此时,陈秀英的挖掘机被村民阻挡在了小院镇。2004年初,陈秀英在雁江区法院申请冻结李世坤账户30万元,并一直打官司找李世坤付工程款。直到2007年,30万元冻结款仍未被执行,陈秀英便起诉雁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这就是陈秀英到省人大反映的事件,也是她四处奔波的原因,是一块压得她喘不过气的心头大石。

  在了解了事件的前因后果后,张志均副书记先后于3月、4月、5月、6月、8月带队前往资阳市与雁江区法院协调此事。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资阳市雁江区人民法院在2007年支付陈秀英12万元过程款后,在此事协商中再支付陈秀英15万元;陈秀英对此次调处意见无任何异议,表示不会再到各级政府违法上访。

  半年时间过去了,随着陈秀英一起行走的家乡的领导、是“五个一”活动联系干部。所以,她在困扰了近十年的难事解决后,第一时间给家乡政府送来了锦旗。在接过锦旗后,崇礼镇党委书记胡碧俊同志表示:今后党委、政府、“五个一”工作组将一如既往将百姓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不仅要解决群众的生活困难,更要根治群众的“心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让百姓生活更幸福、社会氛围更和谐。
崇礼镇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