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第二批)》经过6个月的赋权培养过渡期后,已于近期印发,至此,东坡区优化调整后共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119项。
一、聚焦“承接力”,循序渐进分批赋权
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要求,东坡区组成由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联合调研组多次深入镇(街道)了解权力行使、权力承接能力、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情况,摸清镇(街道)承接有困难的权力事项,坚持“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原则,重新优化调整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按“循序渐进、分批赋权”的原则,对镇(街道)迫切需要、条件成熟的113项权力纳入第一批赋权范围,需要培养过渡期的6项行政权力纳入第二批赋权范围,两批赋权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权力类型5种,涵盖农业、水利、自然资源、应急等11个领域。
二、聚焦“保障力”,出台文件助力承接
在已出台有关经费、人员保障文件的基础上,围绕各镇(街道)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考证、执法保障等方面的“焦点问题”,东坡区于近日出台《眉山市东坡区赋予镇(街道)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运行保障实施方案》,就各镇(街道)在权力无法承接或承接后难以保障正常运转的操作程序、执法主体、执法权限下放后与区级部门的职能分工等方面予以明确,同时从规范权力运行、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流程规范化、加强业务培训、经费保障上一一明晰区级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任务分工,确保承接有“据”。
三、聚焦“监督力”,多方合力促进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围绕重视度不够,明确各镇(街道)提高站位,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将赋权事项、法定事项、属地事项的落实统筹推进,制定运行保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二是强化宣传力度。围绕知晓度不广,明确各区级部门、镇(街道)要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提升企业和群众知晓率。三是加强监督考核。围绕落实有差距,将赋权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并对落实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赋权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