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机构编制管理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编制即法”意识,维护机构编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东坡区委编办三举措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区委五届116次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计划三年内完成全区所有部门、单位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区委编办积极向区委督查室报送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及时向被监督检查部门(单位)印发监督检查通知,督促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资料清单准备资料、积极迎检。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检查期间,由分管副主任带队,监审股牵头,其他股室协作配合,按照“重在发现问题、重在规范管理”原则,坚持“检查对象全覆盖、检查内容全覆盖”的要求,采取单位自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交流、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本次共检查单位30个,发现并反馈问题36条。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区委编办将督促各部门(单位)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要求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检查出的问题为戒,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对查找出的问题,有一件纠正一件。区委编办将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持续跟踪督促,严格对账销号,并适时开展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