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印发后,东坡区委编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监督检查“三个重点”,持续加强学习宣传,学用并举提升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加强学习宣传,领悟《规则》精神实质。坚持把学习宣传《规则》作为推动机构编制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采取办内集中研讨学习、编委会专题解读学习等方式,深学细研,准确把握《规则》内容实质,熟练掌握机构编制处理和问责“纪律红线”。同时,及时将《规则》转发至全区各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扩大学习覆盖面,夯实执行根基。
加强贯彻执行,推动《规则》落地落实。坚持把贯彻落实《规则》作为维护机构编制工作权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规则》中列举的7种违规违纪违法情形列为机构编制工作“负面清单”,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涉及机构编制工作相关事项的权限、程序等开展自查梳理,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大力推进《规则》贯彻实施,推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加强监督检查,严守《规则》纪律红线。坚持把监督检查作为强化刚性约束和严肃工作纪律的一个重要途径,结合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机构编制专项监督检查、经济责任审计,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协调联动,计划用3年时间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违规配备中层干部、编外用工不规范等问题做到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尽快纠正,坚决遏止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