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
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公开遴选(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职位
遴选名额为34名。具体职位详见《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全区乡镇机关除科职领导干部以外的在编公务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原则上年龄在 45 周岁及以下;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未满或因其他原因尚未转正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从区外选调到我区乡镇工作未满2年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等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11月19日。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9日—2020年11月25日。
2.报名地点:区委编办机构编制股(红星路东二段91号405室,电话:028—38717065)。
3.报名要求: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档及电子档(附件2,经所在单位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情况汇总表》电子档(附件3);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所报职位的遴选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 2:1,个别专业性较强的急需紧缺岗位可不受此比例限制。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照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有弄虚作假的,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包括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
根据考试情况,并结合干部一贯表现直接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在遴选公告发布的对应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有反映且问题属实、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调动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人员经区委编委会审定后,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到区级部门的人员调出区外,应在我区部门工作3年以上。
四、遴选过程中因拟调人员自愿放弃等产生的缺额均不递补。
五、本《公告》由区委编办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2.眉山市东坡区机关事业单位区内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区级部门区内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情况汇总表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