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起草、“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三定”规定,评估改革效果。负责协调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和实施意见。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核批和使用职位的预审工作。
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开展机构编制巡察和审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监督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承担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我办成功构建“1+1+N”工作模式,突出机构改革工作重点、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主题,坚持瘦身和健身相结合,坚持既要管住又要管活相结合,坚持抓业务升级和抓队伍建设相结合,有效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1.突出一个重点,党政机构改革高效完成
我区党政机构改革工作经过充分深入的前期调研和筹划准备,自2019年2月14日部署以来,一周内完成机构挂牌组建,一月内完成涉改人员转隶,各项工作高标准、高效率推进,切实实现党政机构改革的圆满落地。
一是党政机构设置突出“新”字。坚持严格对表、因地制宜的原则,在对应省、市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有效发掘机构设置东坡特色。改革后,共设置党政机构3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党委工作机关8个,政府工作部门28个;挂牌机构20个。同时,结合机改,对议事协调机构、合署办公机构、挂牌机构、临时机构等其他机构进行了清理,提出规范性要求。改革后,除纪委和监察委、统战部门和民宗部门外,不再保留其他合署办公机构;根除实体化挂牌机构3个;精简派出机构2个。
二是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对应“全”字。我区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对应省、市标准,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人大、政协专门委员会设置。改革后,设置人大常委会综合办事机构和其他工作机构3个,人大专门委员会8个;政协综合办事机构1个,政协专门委员会9个。
三是“三定”制定力求“顺”字。规范制定“三定”规定,切实理顺部门间的职责关系。根据区机构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要求,按照上下基本对应原则,重新制定区纪委监委机关等33个部门“三定”规定及区政府办等18个部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三定”运行后,按照省、市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对部分职责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各部门(单位)职责衔接更紧密。
四是编制设置紧扣“严”字。结合机改,对全区机构、编制、领导职务设置等进行彻底大清理,把握政策底线,不突破政策红线,按照机构编制有关规定和改革精神,在机构设置、编制核定、领导职数核定、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核定等方面严格按规定执行,做到机构设置不突破、编制总量不增加、领导职数不超核、内设机构和中层职数规范设置。改革后,部门科级领导职数减少43名。
2.围绕一个主题,各领域改革全面深化
一是统筹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理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与行政机构之间的职责关系,将26个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174项行政职能划入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353项行政职能纳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实施。加强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对事业单位名称进行规范,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委、办、局”等称谓,根除“事业局”;加大事业单位的整合力度,对部分职能消失或弱化、职责相近、人员编制少规模小的单位进行撤销或整合。调整后,机构更名46个,减少机构14个。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服务。全年共办理变更登记59个,注销登记5个,遗失补领登记4个;办理党政机关(62个)、群团组织(5个)、垂管机关(3个)、机关特殊情形(15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共计85个,占总数的100%。全面完成已登记的357个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公示材料审核,并在眉山市机构编制网上面向社会做了公示,年检率100%,合格率100%。在纪检机构的监督下采取双随机抽查(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抽取检查单位)的方式,从全区357个已登记的事业单位中按照1%-2%的比例抽取了6个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对其业务活动情况、法人履职情况、年度报告报送公示情况等进行全方位检查,及时指出问题、帮助督促完成整改。
二是扎实做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根据上级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并广泛征求意见,研究拟订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我区镇(街道)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核定初步方案,统一制作涉改乡镇吊牌、印章,逐一核实锁定各乡镇(街道)所有人员,待省上批复我区区划调整方案后,按省、市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
三是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紧密配合纪检监察部门,推进派驻纪检机构改革,设立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区纪委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现区属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使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
四是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摸清全区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机构的性质、规模、编制数、实有人数以及执法事项、执法频次等情况,锁定人员编制,人员只出不进。二是积极与市委编办、行业主管部门及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沟通对接,推动农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文化、生态环境等5个领域为主的综合执法改革。三是拟订《关于深化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并提交区委编委会审议。
3.弹好一架钢琴,各重点工作统筹开展
一是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公招。按程序规范做好区内人员调动、区外人员调入等人事调配工作,根据单位工作需要,从严从紧审批。做好事业单位公招计划审批工作。全年共审批公招计划387名,人才引进计划13名。做好政策性人员安置工作。安置军转干部13名,退役士官80名,随调家属1名。
二是严控机构编制总量。坚持做好编制使用前置审批工作,领导干部和中层干部配备职数预审工作,对于确需新增机构编制的,通过撤一建一、区内总量调剂的方式解决。全年共审批6个单位科职领导和24个单位的中层计划数。
三是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结合东坡区机构改革,重新对系统内机构进行整合调整,重新对各单位机构设置、机构名称、台账格式等信息逐项核实。同时做好新组建机构账号的申领工作和人员转隶等工作。做好系统迁移至电子政务外网相关工作。全年,办理上下编1385人次,其中上编853人次,下编532人次。
四是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台账。根据《中央编办综合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问题整改专项工作的通知》(编综函字﹝2018﹞413号)文件,梳理汇总了我区机构编制问题台账并报市委编办。同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时限。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提升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意识。完成对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区融媒体中心、崇礼镇、崇仁镇、复盛乡、尚义镇、太和镇的机构编制审计工作。
五是扎实做好议事协调机构“瘦身”。结合机构改革和领导分工调整,对照省市调整精简结果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对处于闲置状态长期不开展工作的、工作已经常态化可由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工作的、为办理某项特定工作设立且工作已完成的“三类”议事协调机构予以撤销;对相同或相近领域,职能交替、重复的议事协调机构予以归并整合;起草《眉山市东坡区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对新设议事协调机构予以严控。三举并措,进一步规范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六是完成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管理工作。为保障机构改革后网上名称“名实相符、名称规范、安全运行、健康发展”,我办对全区政务和公益机构中文域名进行重新梳理、调整:对于涉及机构改革变动的单位,将中文域名与批准的机构名称调整一致;对于新成立的单位,收集其政务公益域名注册申请表,帮助进行申请注册和审核中文域名;审核通过后,对全区所有新注册域名进行统一缴费,对所有已注册域名进行统一续费,将过期的域名进行删除。
二、机构设置
区委编办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区委编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
2.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25.96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84万元,下降4.6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32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6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325.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0.88万元,占98.44%;项目支出5.08万元,占1.5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25.9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84万元,下降4.63%。主要变动原因人员经费增加、项目预算经费压缩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52万元,下降2.26%。主要变动原因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干部教育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6.81万元,占88%;教育(类)支出2.00万元,占0.6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46万元,占0.14%;卫生健康(类)支出10.66万元,占3.27%;农林水(类)支出3.07万元,占0.94%;住房保障(类)支出22.95万元,占7.0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25.9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0.15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9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0.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29.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3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接待人数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6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委编办、市委编办到东坡区进行机构改革工作监督检查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调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区委编办运行经费支出129.41万元,比2018年增加2.48万元,增长1.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区委编办无公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1.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区委编办严格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本部门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委编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遇。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反映财政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13.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区委编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委编办内设综合股、机构编制股、监督检查审计股、事业单位监管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综合股: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安全、国有资产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审核和史志编纂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综合研究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稿起草。负责重点工作的督促和领导批示的落实。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和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股:负责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民团体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起草、“三定”规定审核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督促落实“三定”规定,评估改革效果。负责协调区、乡镇(街道)机构改革工作。研究起草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制度、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区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的使用和管理。研究拟订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标准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总量控制。负责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区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行业体制改革涉及的机构编制工作。承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核批和使用职位的预审工作。负责区委编委会会议材料的收集、会议纪要的整理编发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
监督检查审计股:负责督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负责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执行情况、区级部门(单位)“三定”规定或机构编制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承担机构编制巡察和审计工作。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和“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事业单位监管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事业单位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授权的事业单位登记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网上登记工作。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监督事业单位管理工作,依法处理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承担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
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负责全区机构编制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机构编制管理软件系统的运用;负责全区中文域名申请、注册、审核、缴费工作;负责编办“五个一”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服务中心: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事业单位的登记、年检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有关信息采集、综合和统计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委编办人员构成:公务员编制8人,事业编制5人,参公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共32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9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共325.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96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81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4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0.66万元、农林水支出3.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9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区委编办严格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做好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预算编制工作,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在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进一步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金结构,明确开支范围,细化资金用途,确保部门职责任务顺利完成。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二)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评价结果,对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9年整体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为良。
(二)存在问题。
1.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2.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1.加强单位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人员情况、业务开展需要,逐项做出预算计划,预算合理、不留缺口、不留空项。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评价水平。建议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开展部门领导及经办人员相关的政策、业务工作培训,组织开展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的经验交流,切实推进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
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定期做好预算支出财务分析,做好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眉山市东坡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