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东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名单见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四川东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法人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四川东翔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川眉东应经〔2020〕16号
李雪彪
2020年5月6日
2023年5月5日
企业申请注销
2
四川志信平油石化有限公司
川眉东应经〔2020〕88号
周波
2020年12月2日
2023年12月1日
3
四川宏丰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川眉东应经〔2020〕67号
广自明
2020年9月4日
2023年9月3日
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