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思顺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名单见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同意对四川思顺贸易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法人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注销原因
1
四川思顺贸易有限公司
川眉东应经〔2020〕23号
李华军
2020年5月18日
2023年5月17日
企业申请注销
2
四川同捷茂商贸有限公司
川眉东应经〔2020〕28号
王德利
2020年5月26日
2023年5月25日
自公告之日起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