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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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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当地镇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行拆迁养鸭场——五年前被拆迁的房屋至今没有给任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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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9月21日
信件内容

调查暨征求意见函各有关单位、部门和个人: 现将《四川眉山:当地镇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行拆迁养鸭场——五年前被拆迁的房屋至今没有给任何安置》〖调查暨征求意见稿〗一文专程奉上,请认真研读,及时以文字形式反馈有关意见、答复或建议,并就事实的不当和争议部分提供相关证据或依据。希望能够在20181020日之前反馈给徐良徐登光。届时若没有任何意见、建议和相关足够证据,徐登光徐良他们的问题也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话,将视你(你们)对此文章披露的事实部分持肯定态度。届时,将此文章委托专业人员在相关互联网和微信公众平台予以公开报道,同时向有关国家机关投送、举报和控告,直到我们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为止。 特此敬告。                              当事人:徐良                           二○一八年九月二十日   徐良的联系电话:13096079849。 附:本件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专程送达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眉山市中国泡菜城管理委员会,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东坡区国土资源局,东坡区水务局,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东坡区永寿镇永江村村民委员会等进行调查征求意见。 备注:当事人徐良已经全权委托北京民意网及其百姓监督平台提供技术支持,并负责发布相关文章和材料。       四川眉山:当地政府没有任何手续强行拆迁养鸭场

——五年前被拆迁的房屋至今没有给任何安置

〖调查暨征求意见稿〗注意:本文正在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只发送指定范围,非因法定需要和作者特别准许,请不要发送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导读:     徐登光、徐良父子两代人,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一处经营了近三十年的养鸭场,因为当地建造中国泡菜城,七年前拆毁了徐家的养鸭场,五年前拆除了徐家的房屋,74岁的徐登光多年上访,至今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一,响应政府号召创办养鸭场,没有补偿到位,没有任何决定,就被强行拆除。 这里是眉山市东坡区,眉山市东坡区是中国脐橙之乡、中国优质稻米之乡、中国泡菜之乡,也是著名大文豪苏洵、苏轼、苏辙的故乡。 1984年前后,徐登光,徐良一家响应当地政府号召,开始在岷江河畔养殖鸭子,修建鸭棚和鱼塘。现在已经三十多年。 鸭场最好的时候已经发展到有9,000多只的规模。 正当徐登光、徐良父子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2011年4月15日,在眉山市东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部署下,永寿镇人民政府对徐良一家的鸭场进行了大部分强拆。 据2013年9月23日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做出的眉东府信复〔2013〕12号《关于永寿镇永江村3组村民徐登光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第二页称: 经查,你儿子徐良、徐勇的房屋(含鸭棚,下同)、鱼池修建在岷江河堤后坡20米保护范围内,永寿镇政府反复告诉徐良、徐勇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政策,要求其改正。永寿镇政府和泡菜产业园区委员会本着“尊重历史,以人为本”的原则,经研究将徐良、徐勇的房屋、鱼池及附着物纳入了征地拆迁补偿范围。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城市规划区外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眉东府发〔201016号): 2010106日,永寿镇政府和泡菜产业园区委员会等单位工作人员及永江村村干部等共同对徐良、徐勇的房屋、鱼池及附着物进行清点丈量,徐良、徐勇分别在房屋拆迁测量登记表和地面附着物登记表上签字并捺印。 2011年3月10日,东坡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徐良下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在2011年4月10日前自行拆除。 2011322日,由区公证处对徐良、徐勇的房屋、鱼塘进行摄像证据保全。 2011年4月14日,永寿镇政府将按眉东府发〔2010〕16号文件规定标准依法计算的补偿金额分别存入徐良、徐勇在四川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账户。 2011年4月15日,在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要求下,永寿镇政府对徐良、徐勇鸭房进行部分拆除,共计拆除鸭房600余平方米,由于野蛮拆迁,导致丢失产蛋鸭4000多只。n    5马力柴油机、潜水泵、床具、电力设施、电视机等一律被损毁。 拆除过程中,永江村村民委员会本来作为保护村民利益的组织,村书记唐加林,村委会主任冷玉珍却赤膊上阵,带头强拆徐家的养殖房,并雇请社会闲杂人员殴打徐良等徐家的人。关到了崇礼镇派出所,难道说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机关的权力?不知道是否有书面的委托书。 然而,不争的事实却是: 拆除时,没有给徐家的鸭场安置,拆毁鸭棚导致鸭子已经有4,000多只丢的丢死的死,补偿款一分也没有看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有见到,行政强制决定书也没有,当然更谈不上告知徐登光、徐良他们救济途径了。 二,上访上告多年,至今没有任何进展。 自从自己家的鸭场和鱼塘被强制拆毁之后,徐登光、徐良父子就踏上了上访告状的征程,至今已经七年多了。 永寿镇,东坡区,眉山市,甚至四川省成都市和北京,都留下了徐登光、徐良父子上访告状的足迹。 其中,去北京十余次,被关押了五次之多,没有给出具任何法律手续。 但是,有关部门拒不依法给他们行政处罚决定,也拒不依法答复,拒不依法赔偿。 其实,拆毁鸭场和鱼塘,不仅仅和防洪有关,更重要的是, 2010年9月28日登记成立的四川省致味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看好了这片土地。从东坡区的信访答复我们可以看出,当地政府所做的一切,都发生在四川省致味食品有限公司之后,这绝对不是什么偶然和孤立的。 四川省致味食品有限公司是否有借刀杀人之嫌? 当地还安排了东坡区政协主席负责徐登光的信访,只是劝徐登光息诉罢访,但是就是不给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眉山市眉东开发区管委会拆迁办主任李忠云曾经嚣张地对徐登光及其家人说:“我们乱整你咋的,有本事到北京去告我。” 三,宅基地被征收,至今没有安置。 “屋漏偏逢连日雨,船小又遇顶头风”,徐家的鸭场和鱼塘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的时候,201325日(农历腊月二十五),徐家居住的房屋被永寿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强行拆迁。 也许是因为徐家的鸭场被强拆,徐登光、徐良父子不断上访上告的原因,徐家的房屋也是被野蛮强拆的,强拆时,徐家的四万元现金在房子里,几乎没有拿出来。 2013年5月19日,徐登光到北京上访之后,永寿镇政府才被迫于2013年7月22日给徐登光下发了《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关于徐登光上访反映问题的信访答复意见书》(信访永复字〖2003〗01号),徐登光不服,再次到北京上访,眉山市东坡区政府和眉山市政府均做出了维持的意见。 而且,永寿镇政府仍然拒绝给下达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决定书。 至今,徐家三户的一千多平方米的房屋和宅基地就这样没有了,补偿款也没有看到一分钱,至今他们仍然租住在他人的房屋中。 在这里圈地的企业是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他们20130516日在这里设立了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201876日,这个分公司因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被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镇村干部胡作非为,使徐家一家雪上加霜。 村委会主任冷玉珍在多处拥有房屋,而且,本来强制拆毁徐家的鸭场时,徐家的鸭子损失只有4000多只,村委会和当地政府却上报损失上亿只,用来套取补贴,徐家却一分钱也没有得到。 不但村书记唐加林,村委会主任冷玉珍带头强拆徐家的养殖房,而且,因为徐登光不止一次控告举报他们的违法行为,徐家一家人在村里遭到了疯狂的打击报复。 现在,安置房已经分到了第四期,还是没有徐家安置房的踪影。 2017年6月1日,永寿镇政府镇长刘成洪,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带一帮身份不明的人强行把徐家的鸭子拦在了岷江堤埂后面不给饮食,造成巨额损失。 徐登光到东坡区委书记李明舟那里告状,在眉山市信访办接待室谈了两个多小时,李明舟说:“你的案子只能协商,不说法不法。” 据徐登光讲,后来的东坡区委书记孙剑,开始的时候还接听徐登光的电话,后来就不接听电话了,徐登光希望与孙剑面谈的愿望也由此落空。 2014年,区里还安排前政协主席张骁勇组成工作组,负责解决徐登光的问题,张骁勇在张晓勇个人整改清单中承诺:“坚持把群众来访当作送上门的群众工作,时刻保持耐心和热心,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着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在今年内彻底化解永寿镇徐登光信访积案。” 至今,却也没有任何实质进展。 五,强拆养殖场存在的违法之处。 东坡区永寿镇政府拆除徐良鸭场和住宅房屋的行为,主要违反如下法律规定: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履行义务的期限;   (二)履行义务的方式;    (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永寿镇政府没有催告,没有载明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三)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东坡区永寿镇政府没有载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看来,东坡区永寿镇政府很害怕原告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东坡区永寿镇政府关停徐良的鸭场没有经过听证。 4,强行拆除徐良的鸭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 东坡区人民政府认为徐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一二款规定: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徐良的鸭场是1984年当时的政府号召养殖的时候开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是1997年8月29日颁布,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永寿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是错误的。 退一步讲,即使徐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也应该依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违反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排除阻碍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的; (三)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的。”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十四条规定: “未按本规定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建设项目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可根据《河道管理条例》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可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徐良他们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因为是历史形成的,也应该首先采取补救措施,通过审批成为合法建筑,而不是拆除,更不是非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除本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外,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措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或者由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 徐良一家从来就没有收到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任何决定。 可见,拆除徐良的鸭场和房屋是违反法律规定。 六,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被推诿。 在万般无奈之下,2018813日,徐良通过中国邮政挂号方式向永寿镇政府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如下内容:1、镇政府拆除申请人鸭场和鱼塘的法律文书及其安置补偿方案。2、镇政府强制拆迁申请人一家房屋的法律文书及其安置补偿方案。3、拆除部分鸭场鱼塘现场的录像和财产明细情况。4,拆毁房屋的现场录像和财产明细情况。5,《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城市规划区外征收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眉东府发〔201016号)》文件。6,有关鸭场鱼塘和房屋处理的最后意见。 2018829日,永寿镇政府做出了《关于徐良政府信息公开的回复》,称:“您在申请中提出信息公开事项的内容不属于永寿镇政府信息公开范畴,请您向东坡区国土资源分局提交信息公开申请。” 2018830日,徐良按照永寿镇政府的告知,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依法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专递号码是1086320577528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已经于2018831日收到。 徐良依法向眉山市东坡区水务局申请有关公开政府信息,眉山市东坡区水务局2018912日做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201801号答复称:“经核查,眉山市东坡区水务局未印发您的申请事项的法律文书,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您需要了解的情况,建议您向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于2018年9月14日作出了《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答复称:2013年拆除的房屋是2015年和2017年批准的,并称:“强制拆迁申请人一家房屋和宅基地的法律文书及其安置补偿方案”,“拆毁房屋和宅基地的现场录像和财产明细情况”,“有关房屋宅基地安置处理的最后意见”,我局既未制作,也未保存。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的答复违反了上述规定,且不符合时间先后顺序。 由此可见,他们是在故意推诿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四条还规定:“未依法进行征收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徐良一家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是完全正确的。 七,眉山市东坡区的官员胆量何其大? 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二十一世纪的中国。我们不知道,东坡区的官员为何如此胆大妄为?为何在拆除徐家的鸭场和房屋的时候出现多处违法? 笔者认为,这种行为不是简单地和孤立的,而是暴露了当地政府根本就不把老百姓的冷暖放在心上,当地官员根本就不把老百姓的问题当作一回事,更主要的是,他们根本拿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当做一回事。 如果刚正不阿的大文豪苏东坡泉下有知,一定会写文章抨击这种违法违纪行为。 有关徐良一家的今后将何去何从,笔者将拭目以待。 徐良联系电话:13096079849. 2018年9月20日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感谢您的来信。收到您的来信后,园区管委会主任郭吉祥召集区委群工部、区国土资源分局、永寿镇政府等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对徐良、徐登光信访案进行了专题研究。
    经查,您反映的“养鸭场在没有补偿到位就被强行拆除”的信访事项,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眉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分别于2013年7月22日、2013年9月23日、2013年12月26日向徐登光出具了《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人民政府关于徐登光上访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信访永复字[2013]01号)、《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关于永寿镇永江村3组村民徐登光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书》(眉东府信复[2013]12号)、《眉山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核委员会关于徐登光同志信访事项的复核意见书》(眉府信复[2013]13号),您反映的“养鸭场在没有补偿到位就被强行拆除的信访事项”已三级终结。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该信访事项已不再受理。
    对于“宅基地被征收至今没有安置”的问题,目前有两种安置模式,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二者可任选其一。若选择货币安置,安置标准为人均9万元;若选择实物安置,将纳入四期安置。在未安置前,按现行安置过渡标准每人每月200元按月支付安置过渡费。
    如您还有疑问,请来电咨询,电话:028-38610885。
处理对象
东坡区区长信箱
处理时间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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