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单位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起草全区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贯彻相关政策措施、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拟订全区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事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以及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等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文化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 4.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新闻出版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5.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文物历史文化名城(镇、村)、文化遗产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6.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实施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7.拟订文化艺术、旅游、广播电视发展规划;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监管工作;依法监管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 8.研究拟定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战略措施并指导实施;培养和完善东坡区旅游市场;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工作。 9.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 10.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旅游饭店、旅行社、旅游车船的监督检查。 11.初审、申报经营出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初审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和星级饭店的评审。监督、检查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并组织综合治理;指导旅游娱乐工作和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12.负责指导全区广播电视宣传和创作题材规划;负责监督管理全区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负责监管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13.负责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与科技融合,拟定全区广播电视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4.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眉山市东坡区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工作重点及打算 一是打造独具特色的东坡文化城市IP、巩固第二批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第四批天府旅游命名县创建成果、努力打造“品牌融汇”核心标识。继续推进蟆颐山争创3A级旅游景区各项工作,新建游客服务中心、旅游厕所、导视系统等配套设施;二是加速创建四川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不断整合区内资源,启动公共文化方面课题、制度研究工作,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迎接示范县创建终期验收;三是以传承三苏文脉、弘扬东坡文化为主题,深化东坡文化研究,繁荣东坡文化产业,擦亮东坡文化名片,提升东坡文化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携手迈进“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新征程,积极推进各项文旅工作;四是协助办好历史文化名城创建工作;五是加强东坡本土文物统计,力争在外文物悉数归库,持续开展坛罐山遗址、莲花坝遗址和登云古城考古调查发掘工作,配合考国家和省古院召开考古发掘成果新闻发布会,加快万年台等文保单位保护维修、项目包装和编制申报,积极争取上级文保专项资金,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六是配合太和镇筹备永丰村“天府粮仓”主题博物馆项目建设,结合永丰村三年行动计划,以“区域化”方式整合零散、小规模的旅游节点,作为永丰村补充配套接待设施区域;七是围绕讲政治拼执行,做实作风、真抓实干,坚决完成2023年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文广旅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为:眉山市东坡区图书馆、眉山市东坡区文化馆、眉山市东坡区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眉山市东坡区美术馆(眉山市东坡区文艺创作中心)。东坡区文广旅局是综合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艺术、旅游、文物、广播电视事业发展工作。区文广旅局2022年末在职职工共有62人,其中行政人员17人,事业人员42人,编外长聘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坡区文广旅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2428.14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收入1605.45万元,上年结转822.6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农林水支出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2428.1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结转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一)收入预算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收入预算为2428.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28.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二)支出预算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支出预算242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9.71万元,项目支出1858.4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28.1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收入全部为2428.14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8.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农林水支出2.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2428.1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77.73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资金被财政收回统筹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308.15万元,占9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4.77万元,占2%;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占1%;农林水支出2.41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占1.9%。 具体情况为: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2023年预算数为279.6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扶贫工作开支和机关购买正版软件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0.4万元,主要用购买社会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支出,临聘人员工资等。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上年结转50万元,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 2023年预算数为58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心连心艺术团工资、社保、医保等人员经费以及在全区开展公益下乡演出等活动。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 2023年预算数为40万元,主要用于《百坡》建设运行及办刊经费,非遗节活动及传承保护经费。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18万元,主要用于文旅行业安全设施设备检查。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7.8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保险等支出,以及上级拨款免费开放资金,及文化旅游专项发展资金等。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 2023年预算数为152万元,主要用于文物考古工作站运行、文物维修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 2022年预算数为114.7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及农村电影放映补助经费。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 2022年预算数为52.36万元,主要用于238个行政村广播村村响设备运行维护。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404.88万元,上级拨款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出。 12.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36.5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数为18.2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职业年金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8.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医疗(项): 2023年预算数为8.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下属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 2023年预算数为6.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机及下属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7.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 2023年预算数为2.41万元,主要用于我局退休党员困难补助及遗属补助等。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9.42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69.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3.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1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费、会议费、公车运维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23年东坡区文广旅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区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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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
合计 |
0.3 |
0 |
0 |
0 |
0 |
0.3 |
|
东坡区文广旅局(机关) |
0.3 |
0 |
0 |
0 |
0 |
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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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东坡区文广旅局下属机关1家行政单位、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家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6.0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18.2万元,因为局机关单位人员调整到下属文化馆。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东坡区文广旅局2023年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东坡区文广旅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购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广大群众读书看报、观看电视、观看电影、进行文化鉴赏、开展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指导、管理文物,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等。 2.单位项目的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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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年度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权重 |
定额补助资金(川剧团) |
398.20 |
川剧团演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川剧团每年演出场次 |
≥ |
150 |
场 |
10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达标 |
定性 |
演出完成度高 |
项 |
10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贡献度 |
定性 |
带动演出周边经济增长 |
项 |
10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覆盖率 |
≥ |
80 |
% |
10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持创作力度 |
定性 |
增加表演新元素和节目 |
项 |
1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 |
定性 |
带动社会群众生活指数提高 |
项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398.2 |
万元 |
15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 |
90 |
% |
5 |
年终考核、创作等其他补助经费(川剧团) |
190.00 |
保障川剧团年终考核、节目创作、服装设备更新购置等。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演出场次 |
≥ |
150 |
场 |
10 |
数量指标 |
考核频次 |
定性 |
每月一次日常考核,年终汇总一次考核 |
项 |
10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达标 |
定性 |
演出完成度高,观众反响好 |
项 |
10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覆盖率 |
≥ |
80 |
% |
10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贡献度 |
定性 |
高中低 |
项 |
10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保持节目创作力度 |
定性 |
高中低 |
项 |
10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力度 |
定性 |
提高群众文艺欣赏水平 |
项 |
5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190 |
万元 |
1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服务满意度 |
≥ |
90 |
% |
5 |
电影放映补助资金 |
114.78 |
保障区电影公司每年开展公益电影放映的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益电影放映数量 |
≥ |
800 |
场 |
1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质量达标 |
定性 |
电影题材符合主流价值观、放映覆盖范围广 |
项 |
1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贡献度 |
定性 |
带动演出周边经济增长 |
项 |
1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覆盖率 |
≥ |
80 |
% |
1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持续发展力度 |
定性 |
定期开展电影放映 |
项 |
10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力度 |
定性 |
弘扬正确价值观,满足群众精神生活需求 |
项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114.78 |
万元 |
1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观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文物库房运行经费 |
80.00 |
保障文物考古工作站建设及运行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文物库房文物完好率 |
≥ |
98 |
%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库房安保覆盖率 |
≥ |
100 |
%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文物古迹知识普及 |
定性 |
加大保护宣传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80 |
万元 |
20 |
广播村村响设备运行维护资金 |
52.36 |
保障区内行政村广播设备运行维护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覆盖行政村组数 |
≥ |
238 |
个 |
3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覆盖设备运行面 |
≥ |
100 |
% |
3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
定性 |
提高广播覆盖面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8 |
% |
10 |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经费 |
42.00 |
购买公共文化服务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服务项目数量 |
≥ |
5 |
个 |
3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3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带动关联方经济增收 |
定性 |
提高关联方收入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文物保护资金 |
30.00 |
区内文物保护经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单位覆盖 |
= |
100 |
% |
3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文保单位保护完好率 |
≥ |
90 |
% |
3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增长周边参观收入 |
定性 |
带动周边经济增长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5 |
% |
10 |
文旅活动专项经费 |
24.00 |
保障区级小型文旅活动经费及日常活动开支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覆盖度 |
≥ |
80 |
% |
3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3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艺术普及活动次数 |
≥ |
10 |
次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98 |
% |
10 |
报恩寺、报本寺安保经费 |
22.00 |
保障报恩寺、保本寺安保经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安保项目单位 |
= |
2 |
个 |
3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安保时间 |
≥ |
365 |
天 |
3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两寺安全系数 |
≥ |
99 |
%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95 |
% |
10 |
省保单位保护规划及维修配套经费 |
20.00 |
保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省保单位要求进行保护规划编制及维修工作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藏品保管良好率 |
= |
100 |
%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文物保护单位个数 |
= |
3 |
个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文物资源 |
定性 |
保障文物资源保护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20 |
万元 |
20 |
《百坡》运行经费 |
20.00 |
保障每年4期《百坡》杂志出刊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行期数 |
= |
4 |
期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行期刊数量 |
≥ |
1 |
万册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覆盖群众 |
定性 |
内部刊物足量发放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20 |
万元 |
20 |
非遗节活动及传承人补助经费 |
20.00 |
举办非遗活动、补助非遗传承人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遗活动举办次数 |
≥ |
1 |
次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传承人补助人次 |
≥ |
10 |
人 |
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资金发放时间 |
定性 |
及时足额发放 |
项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活动受益群众覆盖率 |
≥ |
90 |
%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文化旅游市场监督检查工作经费 |
18.00 |
保障文旅市场监督检查经费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市场检查企业数量 |
≥ |
50 |
家 |
3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检查问题完成整改 |
定性 |
受检查单位完成整改 |
项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市场整顿好转率 |
≥ |
90 |
% |
2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18 |
万元 |
20 |
走基层、结对帮扶、服务群众工作经费 |
4.40 |
走基层慰问群众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走访人数覆盖率 |
= |
100 |
% |
20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走访次数 |
≥ |
2 |
次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实现帮扶 |
定性 |
提高帮扶群众生活质量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4.4 |
万元 |
20 |
上级拨款,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317.79 |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均每村电影放映场次 |
≥ |
3 |
场 |
15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完成率 |
≥ |
80 |
% |
15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 |
≥ |
90 |
% |
15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317.79 |
万元 |
15 |
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319.22 |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公共场馆全年开放天数 |
≥ |
300 |
天 |
20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参与率 |
≥ |
90 |
%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综合阅读 |
定性 |
提升居民综合阅读覆盖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319.22 |
万元 |
20 |
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化重点项目) |
85.00 |
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含戏曲)的组织与承办、村史馆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文化艺术活动场次 |
≥ |
12 |
场 |
20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2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传统文化普及 |
定性 |
宣传普及传统文化 |
项 |
20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80 |
万元 |
20 |
2021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项目) |
50.00 |
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旅项目建设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均每村电影放映场次 |
≥ |
3 |
场 |
1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平均每个农家书屋更新图书种类 |
≥ |
20 |
种 |
15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1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居民综合阅读 |
定性 |
提升居民综合阅读覆盖 |
项 |
15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50 |
万元 |
15 |
2022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48.52 |
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年免费开放天数 |
≥ |
300 |
天 |
1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免费开放场馆数量 |
≥ |
29 |
个 |
15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免费开放时长 |
≥ |
7 |
小时/天 |
1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受益群众覆盖率 |
≥ |
80 |
%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48.51 |
万元 |
15 |
2022年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
1.50 |
省级文化旅游发展资金,非遗补助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非遗传承人个数 |
≥ |
3 |
人 |
15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标准 |
= |
500 |
元/人 |
15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发放期限 |
≤ |
1 |
年 |
15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非遗手艺保留度 |
≥ |
80 |
% |
20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 |
90 |
% |
1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1.5 |
万元 |
15 |
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重点项目) |
0.66 |
完成汉文古籍普查工作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年 |
30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汉文古籍普及覆盖 |
定性 |
完成普查加大宣传 |
项 |
30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成本控制 |
≤ |
0.66 |
万元 |
30 |
十一、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八)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反映图书馆的支出。 (九)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艺术表演团体(项):反映文化及其他部门主管的剧院(团)等艺术表演团体的支出。 (十)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十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十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新闻出版电影(款)电影(项):反映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反映广播电视台等的支出。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