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参与起草“三农”方面有关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贯彻执行国家、省级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后期扶持的法律、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指导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指导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区农业全产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区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扶贫、移民项目资金管理。拟定全区扶贫开发和移民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管理办法,负责有关项目、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内部审计、绩效考核、统计监测等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拟定农田建设发展规划,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机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制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区农业综合执法。依法依规负责农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农(兽)药、饲料、渔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脱贫攻坚成效巩固提升。确保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成效巩固提升,全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年收入达4100元,“两不愁三保障”均达脱贫标准。
2.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十大行动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十大园区、十大项目建设按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全力培育和巩固区级乡村振兴先进镇6个,培育25个乡村振兴试点村;争创市级乡村振兴先进镇2个、示范村12个。
3.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成功申报入选1个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培育1个市级现代农业园区、2个区级现代农业园区
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基本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量化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并登记赋码成立集体经济组织。
5.粮食生猪稳产保供。稳定扩大粮食播种面积4700亩,力争2020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29.7万吨,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全年出栏生猪50万头,存栏能繁母猪2.7万头,德康项目累计建成240个单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内设股室35个,所属事业单位26个。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407人,其中:机关公务员41人、参公人员81人、其他事业人员285人。退休人员25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11533.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153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63.16万元,项目支出4469.9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33.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533.1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0.32万元,农林水支出6697.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4.1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1.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5.65元。与2019年相比,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457.66
万元,主要用于: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28.8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20年预算为27.7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30.2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 (项)2020年预算为5359.3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未转岗人员工资保险、原丝绸公司、种子公司、蚕种场、良种场改制退休人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 (项)2020年预算为1337.78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农村综合改革及扶贫等相关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35.6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年初预算数2080.32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垃圾清运、农村土地确权、乡镇(街道)环境治理相关项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0年年初预算1051.8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征地拆迁补偿、土地开发等项目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38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380.5万元。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0万元、土地开发支出200万元、城市建设支出70.5万元、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100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预算资金1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城区畜牧站办公楼租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项)预算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预算资金70.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预算资金100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脱贫攻坚和机电提灌站改造支出.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0。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单位公用经费共预算1299.68万元,其中:办公费123.05万元,印刷费69.58万元,水费8.96万元,电费14.95万元,邮电费18.97万元,物业管理费11.32万元,差旅费568.97万元,维修(护)费15.98万元,租赁费11.32万元,会议费2.05万元,培训费0.78万元,公务接待费12.85万元,劳务费9.87万元,委托业务费54.6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7万元,工会经费57.2万元,福利费100.11万元,其它交通费用82.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6.5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2020年我单位预算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57万元,同2019年相比增加4.57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合并,公车数量增加。公务接待费12.85万元,2019年相比减少5.15万元。
眉山市东坡区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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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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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
合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公务接待费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费 |
合计 |
52.42 |
0 |
39.57 |
0 |
39.57 |
12.85 |
区农业农村局(机关) |
52.42 |
0 |
39.57 |
0 |
39.57 |
12.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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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监测站运行经费。总体目标: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
2.村级农技员(果技员)专项经费。年度目标:为构建区、乡、村三级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切实解决科技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特别是为全区晚熟柑橘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在全区13个乡镇全面推进村级农技员(果技员)队伍建设。
3.农村沼气及服务网点安全维护费。年度目标:开展全区户用沼气、沼气工程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沼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作沼气安全生产宣传资料。扶持沼气服务网点开展后续服务。确保全区沼气安全零事故。
4.机电提灌站维修改造费。年度目标:10个镇16个行政村17处提灌站进行维修改造。
5.小麦高产创建示范点奖补经费。年度目标:按照东坡区不同区域、不同土壤类型、不同生产水平,选取6个乡镇的8个村24户作为实施小麦高产创建项目的示范点,采用先种后补的方式,即由乡镇具体落实小麦种植农户或业主,在播种结束、出苗以后,由乡镇核实上报种植农户或业主的种植面积,区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播种面积和补助标准,区农业农村局将补助资金补助到种植农户或业主。
6.农业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防控经费。年度目标:年度目标是确保重大病虫害不暴发成灾,重大疫情不恶性蔓延,科学处置重大有害生物,确保重大有害生物不恶性传播,确保种植业农作物生产安全。
7.农村垃圾统一清运费。年度目标: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8.农村土地确权试点经费。年度目标:完成全区完成全区所有承包农户承包地的外业调绘、一二轮公示和证书发放工作,完成所有承包农户资料扫描和装档工作,建立完善的承包地确权信息系统,完成承包经营权证书变更工作。
9.乡镇(街道)环境治理工作经费。年度目标:确保全域推进环境治理。
10.保洁员慰问经费。年度目标:确保每位保洁员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11.每季度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单位评选奖补经费。年度目标:实现乡镇(街道)环境治理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12.岷东大道、工业大道、省道103线等道路路面保洁经费。年度目标:确保道路沿线干净整洁。
13.农村保洁员补助。年度目标:确保保洁员队伍稳定。
14.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维修维护经费。年度目标:确保垃圾箱箱体完整率达到100%。
15.重大活动环境保障专项整治经费。年度目标:确保参观点及沿线干净整洁有序
16.高标准农田区级配套资金。年度目标:开展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物资采购、监理服务、工程建设等,建设高标准农田2.6万亩。
17.畜产品安全专项经费。年度目标: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无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和动物源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
18.村级(社区)防疫员补助经费。年度目标: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动物疫病免疫、动物疫情观察与报告等工作。
19.狂犬病防治经费。年度目标:全区人狂犬病零发病、零死亡。
20.精准脱贫驻村农技员生活工作保障经费。年度目标:协助编制产业扶贫规划、走访贫困户制定脱贫技术方案、培养示范户、新品种新技术引进示范、技术培训。
21.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村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年度目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及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22.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专项经费。年度目标:完成2020年度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东坡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他用车1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务出行需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共计划采购办公设备等货物共计410.6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