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坡区林业局是区政府主管林业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林业生态环境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和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管。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核工作;管理森林资源资产。
4.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5.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和年审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承担林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和推进工作,指导林业综合开发。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
9.负责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协助管理和监督林业项目资金。
10.负责全区林业科技培训、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创森工作为重点,构建城乡绿化一体化均衡发展新格局。
(1)创森工作完成既定任务。按照2018年创森工作实施方案,以“九大工程”“三大活动”为抓手,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2)绿化造林全面提升。
(3)病虫害防治卓有成效。一是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二是完成松材线虫病春季秋季的普查。三是完成全年林业有害生物长足大竹象、蜀柏毒蛾等的测报。
11月统计,全区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50.6%,绿地率达到36.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1平方米,森林覆盖率达41.64%以上,道路、水岸绿化率达98%以上。
2.以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为重点,稳步巩固生态成果。
一是稳步推进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木竹材经营加工企业管理、野生动物管理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等日常工作。二是积极开展森林资源清查工作,东坡区林业局被四川省林业厅表彰为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先进集体。
3.以竹产业为重点,大力助推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以永寿、复兴、思蒙为重点,培育发展竹编产业,二是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加快推进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眉东委发〔2018〕5号)和《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三是积极推进森林康养基地建设。
4.以乡村振兴为重点,推动林业项目落地落实。
一是继续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二是切实巩固前一轮7.1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三是开展标准林业站建设工作。已完成白马林业站建设,崇礼林业站的建设即将完成。四是加强森林防火信息项目建设。
5.以森林防火和涉林企业安全为重点,狠抓林业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了区、乡两级森林防火责任,各级政府逐级签订责任书。建立巡山护林责任制,在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落实专职巡护人员,加强巡护。印发森林防火宣传手册和通告、制作宣传标牌和宣传横幅进行广泛宣传,建立信息平台,发布相关短信,2018年全区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较大以上涉林企业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纳入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东坡区森林病虫站防治检疫站
2.眉山市东坡区林业生产服务站
3.眉山市东坡区象耳林业站
4.眉山市东坡区复兴林业站
5.眉山市东坡区思蒙林业站
6.眉山市东坡区盘鳌林业站
7.眉山市东坡区多悦林业站
8.眉山市东坡区三苏林业站
9.眉山市东坡区崇礼林业站
10.眉山市东坡区国营苗圃(自收自支)
11.眉山市东坡区木材检查站
12.眉山市东坡区森林资源服务站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983.74万元,支出总计2,983.7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1382.29万元,增长86.3%,支出总计增加1382.29万元,增长86.3%。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为创森工作,已建成了绿荫停车场2000平方米;完成毛河、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水系绿化8公里,绿化面积1080亩;建成市级森林小镇1个,4个小区(单位)建成市级森林小区(单位),5个村建成市级森林村庄,3个村建成区级森林村庄,46户农家建成森林人家,5个单位建成“绿色机关”,7个学校建成“绿色校园”,30个区直联单位建成“绿色基地”45个。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98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9.42万元,占88.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32万元,占11.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86万元,占32.34%;项目支出2018.88万元,占67.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83.7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增加1382.29万元,增长86.3%。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为创森工作,已建成了绿荫停车场2000平方米;完成毛河、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水系绿化8公里,绿化面积1080亩;建成市级森林小镇1个,4个小区(单位)建成市级森林小区(单位),5个村建成市级森林村庄,3个村建成区级森林村庄,46户农家建成森林人家,5个单位建成“绿色机关”,7个学校建成“绿色校园”,30个区直联单位建成“绿色基地”45个。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8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01.45万元,增长65.44%。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2018年的主要工作之一为创森工作,并建成了绿荫停车场2000平方米;完成毛河、醴泉河、思蒙河、金牛河水系绿化8公里,绿化面积1080亩;建成市级森林小镇1个,4个小区(单位)建成市级森林小区(单位),5个村建成市级森林村庄,3个村建成区级森林村庄,46户农家建成森林人家,5个单位建成“绿色机关”,7个学校建成“绿色校园”,30个区直联单位建成“绿色基地”45个。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49.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18万元,占0.46%;教育支出(类)支出267.03万元,占10.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万元,占0.0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1.76万元,占0.82%;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81.39万元,占14.4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899.19万元,占71.68%;住房保障(类)支出65.76万元,占2.4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649.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1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58.0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5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1.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9.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604.8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林业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10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支出决算950.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15.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林业自然保护区(项):支出决算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项):支出决算106.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业支出(类)林业(款)其他林业支出(项):支出决算67.7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业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居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3.8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65.7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49.4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3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5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46万元,占8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18.02%。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完成预算81.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1.86万元,下降70%。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单位支出8万元购置了一辆汽车,2018年我单位将一辆车划至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并且我单位加强了公车管理,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46万元。林业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4万元,增长1.9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7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0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334.3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所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了“崇仁镇森林小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这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效果良好,完全达到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崇仁镇森林小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崇仁镇森林小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4.75万元,执行数为45.5228万元,完成预算的83.15%。通过项目实施,完成崇仁镇工业大道入口到崇仁镇铁路桥段两侧绿化和思蒙路1.5公里两侧绿化及车辆厂生活区可用绿地段补植彩叶树和草坪,实现崇仁镇“森林小镇”景观绿化提升,强化了东坡区生态环境,提高了绿化地周边群众生活环境,强化了该地区生态抵抗能力,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崇仁镇森林小镇景观绿化提升工程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4.75 |
执行数: |
45.5228 |
其中-财政拨款: |
54.75 |
其中-财政拨款: |
45.5228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崇仁镇工业大道入口到崇仁镇铁路桥段两侧绿化、思蒙路1.5公里两侧绿化及车辆厂生活区可用绿地段补植彩叶树和草坪 |
崇仁镇工业大道入口到崇仁镇铁路桥段两侧绿化、思蒙路1.5公里两侧绿化及车辆厂生活区可用绿地段补植彩叶树和草坪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工程绿化工作 |
完成6850平方米绿化 |
100%完成工作目标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提升生态环境 |
提升生态环境,人民满意度100% |
提升生态环境,人民满意度100% |
满意度 指标 |
|
|
95% |
95%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 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8.96万元,比2017年增加171.29万元,增长359.40%。主要原因是创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8.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84.9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2.23万元。主要用于河岸绿化(具体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林业执法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东坡区林业局下属二级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1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林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负责指导、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和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区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负责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管。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依法开展林地征占用审核工作;管理森林资源资产。
4、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和检疫工作。
5、负责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审核、报批和年审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管理,承担林权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
6、负责全区林业产业发展和推进工作,指导林业综合开发。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区涉林违法案件的查处。
9、负责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提出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协助管理和监督林业项目资金。
10、负责全区林业科技培训、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建设。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年度年末在编在岗人员为104人,其中公务员9人,参公人员11人,全额事业人员76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98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49.42万元,占88.8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4.32万元,占11.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98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4.86万元,占32.34%;项目支出2018.88万元,占67.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年初制定了专门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目标,年末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预算编制准确度明显提高,支出控制较好,未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合理,全面完成了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年初对所有的项目按照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的原则制定了专项预算,年末项目绩效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及时,全面完成了专项预算绩效目标,较好地实施了项目专项预算绩效管理,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预算制定评价结果良好,预算执行力度反馈良好,均已及时有效的下达所有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评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考虑还不够全面,导致中途追加项目预算;申请拨付预算指标时,与下属单位和业务股室联系沟通不及时,造成预算下达时间差,影响项目进度。
(三)改进建议
应及时与下属单位和业务股室沟通,做到及时有效的下达预算指标,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在年初预算时,尽量做到全面有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