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部门决算
2018年度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9月29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管理权上收工作实施试行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03〕94号),组建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是主管东坡区范围内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政府部门。
(一)主要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协调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负责全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分等定级和发证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
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负责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7.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全区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依法管理区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规划方案。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组织实施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工作。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11.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和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2.负责授权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立、使用、更新、管理、维护;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13.推进全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严守耕地保护红线。2018年我区耕地保有量为55830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3065.35公顷,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识23个。
2.强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一是取得3个“双挂钩”项目验收证书,获取挂钩周转指标共计376.565亩。二是完成了三苏镇集体村等改造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5个。三是完成多悦镇、悦兴镇等辖区万亩优质晚熟柑桔产业园区土地综合整治项目4个。
3.扎实做好用地报批。2018年,共获取6个批次建用地批文(包括4个乡镇批次和2个城市批次),面积1682.292亩,保证了石佛河畔、崇礼新城等重点项目的推进,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批回1500亩目标任务。
4.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一是共供应土地65宗,实现土地收益47.625亿元。二是完成了万胜等18个乡镇新一轮国有建设用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制定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于2018年9月7日公布实施。
5.强力推进征地拆迁安置。一是2018年中心城区完成拆迁14宗1290亩;全年共安置人口5567人,其中东坡岛安置5304人,学道街社区安置263人。二是中心城区外共完成征地拆迁项目41宗,面积5694亩,保证了蒙牛乳业、工业大道南段、石佛河畔等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全年共审核拨付征地拆迁资金3.98亿元,被征地拆迁货币安置人员2520人。
6.加强地灾防治。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实现了连续15年“零伤亡”目标。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全年开展了三次隐患点大排查,配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20余次,自行组织督导检查30余次。对全区81处隐患点警示牌进行了更新,落实了地质灾害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二是加大经费投入。全年争取省级地质灾害综合体系项目资金766.3万元,避险搬迁资金465.5万元。投入资金 1573.19万元实施了盘鳌乡、多悦镇等7个乡镇应急排危除险项目;组织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演练1次,投入资金1602万元对247户受威胁农户实施避险搬迁。
7.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全年共计开展执法监察动态巡查350余次,发现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13宗,以市局名义立案查处土地类违法案件6宗,非立案查处7宗;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宗;行政案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裁定1宗,立案率100%,查处率100%;集中整治违法占地建设16次,拆除违法房屋97705平方米,有效控制了部分辖区违法用地的势头。同时,多途径抓好国土资源法制宣传,全年共计开展宣传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95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幅,接待咨询群众500余人次。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纳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市东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眉山市国土资源执法支队东坡区执法大队
3.眉山市东坡区砂石资源服务中心
4.眉山市东坡区土地储备中心
5.眉山市东坡区国土空间整理中心
6.眉山市东坡区土地统一征用中心
7.眉山市东坡区象耳国土资源所
8.眉山市东坡区松江国土资源所
9.眉山市东坡区永寿国土资源所
10.眉山市东坡区多悦国土资源所
11.眉山市东坡区万胜国土资源所
12.眉山市东坡区思蒙国土资源所
13.眉山市东坡区太和国土资源所
14.眉山市东坡区富牛国土资源所
15.眉山市东坡区地价评估事务所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9216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8980.73万元,增长2796.9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预存失地农民社保资金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216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5.06万元,占5.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17.01万元,占94.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21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6万元,占1.94%;项目支出90378.47万元,占9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162.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8980.73万元,增长2796.96%。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款、预存失地农民社保资金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5.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6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88.63万元,增长198.62%。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分成资金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45.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5.26万元,占19.17%;公共安全(类)支出60万元,占1.14%;教育支出(类)11.76万元,占0.22%;城乡社区(类)支出2847.3万元,占54.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15万元,占0.0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2.16万元,占0.42%;农林水(类)支出110.32万元,占2.1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50.54万元,占10.50%;住房保障(类)支出84.57万元,占1.61%;其他(类)支出550万,占10.4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45.0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04.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公共安全(类)法院(款)其他法院(项): 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 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53万元,完成预算1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7.6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84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项):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款)其他农林水(项):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支出决算为1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国土海洋气象等(类)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款)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4.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其他(类)其他(款)其他(项):支出决算为5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50.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3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7万元,占72.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万元,占27.48%。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4.89万元,下降44.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7万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土地权属调查、耕地保护、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测、国土资源执法检查巡查、建设用地报批、地质灾害防治、信访维稳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2.6万元,下降53.0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会务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1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2018年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及日常接待相关部门及国土部门交流学习所发生的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6917.0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项目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效果良好,完全达到要求。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73.627万元,执行数为973.6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加快了土地流转,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2.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22.5万元,执行数为6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改善了群众的居住环境,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乡镇存在避险搬迁选址难,影响项目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与乡镇国土所、村组干部的沟通协作,解决选址难问题,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3.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0万元,执行数为64.268万元,完成预算的91.8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项目任务重,责任大,但资金少,不足以完成全区地灾防治任务。下一步改进措施:主动向区政府争取财政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防治经费全覆盖,确保无地灾人员伤亡。
4.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7万元,执行数为15.46万元,完成预算的90.94%。通过项目实施,保护了全区国土资源,切实维护群众权益。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项目名称 |
东坡区多悦镇东风村、付庙村、永生村 土地整理项目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973.627 |
执行数: |
973.627 |
其中-财政拨款: |
973.627 |
其中-财政拨款: |
973.627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获取新增耕地指标438亩,新建、整治田间道路8.177公里,新建6.5米宽沥青道路1.125公里,整治硬化沟渠2.806公里。 |
获取新增耕地指标438亩,新建、整治田间道路8.177公里,新建6.5米宽沥青道路1.125公里,整治硬化沟渠2.806公里。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获取新增耕地指标438亩,新建、整治田间道路8.177公里,新建6.5米宽沥青道路1.125公里,整治硬化沟渠2.806公里。 |
|
获取新增耕地指标438亩,新建、整治田间道路8.177公里,新建6.5米宽沥青道路1.125公里,整治硬化沟渠2.806公里。 |
|
效益指标 |
|
|
|
|
满意度 指标 |
100% |
|
经走访农户,满意度10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22.5 |
执行数: |
622.5 |
其中-财政拨款: |
622.5 |
其中-财政拨款: |
622.5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完成10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
完成105户地质灾害避险搬迁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保105户在地灾威胁区的居民脱离地灾威胁 |
105户避险搬迁 |
105户避险搬迁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确保地灾隐患点农户脱离地灾威胁,有效保护地灾威胁区内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
105户群众远离地质灾害 |
105户群众远离地质灾害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满意度考评 |
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 年度) |
项目名称 |
地质灾害防治经费项目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70 |
执行数: |
64.268 |
其中-财政拨款: |
70 |
其中-财政拨款: |
64.268 |
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驻守督导、应急演练、应急排危等 |
驻守督导、应急演练、应急排危等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地质灾害防治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驻守督导9.6万元、地灾防治演练、排危60.4万元等 |
9.6万用于驻守督导、54.668万元用于乡镇地灾防治等应急演练、应急排危等 |
效益指标 |
取得的社会效益 |
最大程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115户699人免受地灾 |
136户808人免受地灾 |
满意度指标 |
项目满意度考评 |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8年度) |
项目名称 |
东坡区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遥感监测项目 |
预算单位 |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7万元 |
执行数: |
15.46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7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46万元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根据2017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东坡区遥感监测影像,完成全区土地变更图斑659个;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汇总。 |
根据2017年度自然资源部下发东坡区遥感监测影像,完成全区土地变更图斑659个;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汇总。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
|
完成全区土地变更图斑659个。 |
完成全区土地变更图斑659个。 |
效益指标 |
|
|
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汇总。 |
完成城镇地籍调查数据库更新汇总。 |
满意度指标 |
|
|
经国土资源部验收合格,全面启用成果数据。 |
经国土资源部验收合格,全面启用成果数据。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我局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了自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2018 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3.11万元,比2017年增加230.2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83.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6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16.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土地整理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应急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开支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东坡区分局下属二级单位15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
(二)机构职能
1.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区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
组织拟订全区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区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区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政策措施。
2.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的有关政策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协调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
3.承担优化配置全区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开发复垦整理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环境规划以及地质灾害防治、矿山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4.负责全区国土资源权属管理。
依法保护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承办和调处权属纠纷;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分等定级和发证工作;负责提供全区土地利用各种数据,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5.承担全区耕地保护的责任。
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组织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和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6.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
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负责建设用地供应、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组织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
7.承担规范全区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
监测全区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8.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督管理。
依法管理区级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规划方案。
9.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
组织实施矿产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工作。
10.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
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
11.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收益和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区土地、矿产有关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
12.负责授权范围内土地、房屋、林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的建立、使用、更新、管理、维护;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13.推进全区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年度年末在编在岗人员为120人,其中公务员23人,参公人员23人,全额事业人员7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92162.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45.06万元,占5.6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917.01万元,占94.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92162.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3.6万元,占1.94%;项目支出90378.47万元,占98.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局年初制定了专门的部门预算管理绩效目标,年末全面完成了目标任务。预算编制准确度明显提高,支出控制较好,未进行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合理,全面完成了预算管理绩效目标,无违规记录。
(二)专项预算管理
年初对所有的项目按照程序严密、规划合理的原则制定了专项预算,年末项目绩效结果符合、分配科学、及时,全面完成了专项预算绩效目标,较好地实施了项目专项预算绩效管理,无违规记录。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18年预算制定评价结果良好,预算执行力度反馈良好,均已及时有效的下达所有预算。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自评指标完成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年初预算考虑还不够全面,导致中途追加项目预算;申请拨付预算指标时,与下属单位和业务股室联系沟通不及时,造成预算下达时间差,影响项目进度。
(三)改进建议
应及时与下属单位和业务股室沟通,做到及时有效的下达预算指标,及时拨付预算资金;在年初预算时,尽量做到全面有效。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