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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部门决算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1 文章来源:东坡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19-09-29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2018年决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2.根据国家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的需要,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统计指数体系和统计调查体系,组织执行全国统计的基层报表和统计标准。

3.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进行全区国民经济核算;检查、审定、管理、公布、出版本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

4.具体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包括农业、人口、经济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其它专项调查;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5.为社会各界提供咨询建议,规划、协调全区社会经济统计信息咨询服务行为,积极培育和发展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统计深改工作精神,推动统计工作更好服务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眉山市东坡区乡镇统计工作统一管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眉东府办函〔2018〕70号)并开展实施。

2.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加大对部门、乡镇和企业的业务培训力度,强化专业基础工作维护,全面更新覆盖全区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

3.狠抓企业入规入统。强化投资建设跟踪,着力开展新增规模企业和投资项目调查摸底和入库工作,进一步加强“走下去”现场指导等方式。

4.稳步推进四经普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眉东府发〔2018〕6号),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廖小宁为组长的东坡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扎实开展单位清查工作,为正式普查打下坚实基础。

5.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全年开展了“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和做法”、“数据质量巡查”、“数据质量年管理活动回头看”、“中央巡视国家统计局反馈统计系统数据质量问题整改”、“中央巡视四川省反馈问题整改”、“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属于行政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普查中心和眉山市东坡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34.9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万元,增长0.2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3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16万元,占98.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万元,占1.6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6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221.28万元,占41.3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4.9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6万元,增长0.23%。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52万元,下降1.43%。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经济普查重点做前期准备工作所需经费相对较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6.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8.59万元,占92.85%;教育支出(类)2.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66万元,占0.13%;医疗卫生支出14.36万元,占2.73%;住房保障支出20.05万元,占3.8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6.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488.59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0.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1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2018年决算数为20.05元,完成预算100%。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9.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2.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的相关规定,加强接待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收归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单位无公务用车支出费用。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62万元,下降22.38%。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2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77万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及经济普查省、市级各类专项检查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8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并未组织对单个项目开展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针对单位职能,对2018年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在履行职能职责的过程中,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落实惠民政策,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较好的履行了单位职能。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4万元,比2017年增加8.8万元,增长201.7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进及薪级正常晋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统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统计局共有车辆0辆。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反映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国家会计学院的支出。包括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18.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区统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是:眉山市东坡区普查中心和眉山市东坡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全区性的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 搜集、整理、提供基本统计资料,并对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进行全区国民经济核算。组织实施全国性的包括农业、人口、经济等大型国情国力普查和其它专项调查;组织全区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8年12月底,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行政编制15人,其中在编13人。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东坡区普查中心和眉山市东坡区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事业编制8人,在编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53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6.16万元,占98.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8万元,占1.64%。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534.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3.66万元,占58.63%;项目支出221.28万元,占41.37%;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整体预算支出的绩效评价目标参照我单位基本职能,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2018年预算按要求在东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单位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预算执行进度按时间表现良好。对于财政拨付用于经济普查、专项统计等项目资金,均按工作进度下拨到位,无超计划、超预算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使用,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了单位日常运转,稳步推进四经普工作,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确保我区各项统计工作的全面完成。

(二)存在问题。

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绩效监控重视不够,未对单个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受评价指标所限,部分项目效果无法量化。

(三)改进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与绩效评价工作的管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节俭开支,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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