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发展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宣传残疾人政策;开展残疾人教育工作;帮助残疾人劳动就业;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沟通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等。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区残联在区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五届十三次全会精神,以全面深化“量服”工作为重点,以实施“12168”助残工程为抓手,以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为契机,立足实际,全面落实残疾人康复、教就、维权、宣文、组联等工作,2018年7月被市委评为2012—2017残疾人事业先进集体。
1.超额完成省市残疾人民生工程
实现城乡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9000人,完成目标任务的219%;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93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25%;为贫困残疾人适配亟需的基本辅助器具4233件,完成目标任务的368%;为96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目标任务的137%;为11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资助417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完成目标任务的139%;对111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完成目标任务的111%;为29名贫困偏瘫、截瘫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完成目标任务的242%;对220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完成目标任务的122%。
2.全面完成区定“12168”助残工程
发放建档立卡残疾人脱贫巩固补贴1000人,救助困难残疾人2000人的任务已精准下达,精准摸底,12月底前全部一次性发放到位。上半年发放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1337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4%;下半年发放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护理补贴1361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6%,实行动态管理。救助严重精神病患者免费住院治疗622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4%,为823名精神智力三四级和部分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完成目标任务的103%。
3.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不能少”总要求,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效,结合我区残疾人特殊困难和实际需求,区残联大力推进各项扶贫助残项目。以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为发力点,由2个乡镇人民政府和10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机构组织实施,通过培训、入户指导、农用物资扶持等提高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实现增收,现已完成实施培训830人;对符合享受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的残疾人据实发放差额补助(应补尽补);对1000名建档立卡残疾人发放脱贫巩固补贴(补贴标准1000元/人·年)。
4.全面深化“量服”工作
一是完成对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干事的量服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提升培训。以金花乡为入户试点乡镇,开展了量服精准入户调研试点工作,形成了《区残联深化新时代“量体裁衣”式残疾人服务精准入户试点工作的报告》,以点带面,全区其余乡镇(街道)全面完成精准入户工作。二是成立了2018年度东坡区量服片区督导小组,从7月起,每月召开了量服小组会、量服月度精准分析会,以确保精准度。截至目前,量服平台进网入库残疾人28815人,落实总项次345495项次,按照量服平台二抽数据自动计算,人均项次6.05项。全区实现提高一户多残慰问标准、救助困难残疾人、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发放建档立卡残疾人脱贫巩固补贴四个项目转化,转化项目个数全市第一。全年东坡区始终以全市量服总绩效第一领跑。
5.扎实抓好残疾人宣文体工作
积极组织17名运动员参加四川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第四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荣获金牌2枚,银牌5枚、铜牌4枚的好成绩;积极宣传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眉山市东坡区实施精准康复助力“聋儿”刘鹏回归有声世界》被评选为全省最贴心的十大量服个案;积极推选残疾人自强不息典型,王景丹、符有被评为全市十佳自强模范。
6.加强残联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年初出台了《关于规范(街道)残联专职干事待遇补贴的通知》文件,认真抓好残疾人工作者和专职干事的培训工作。为促进乡镇(街道)残联工作的积极性,建立了约谈制度、绩效通报制度,不断提升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区残联除由派驻纪检组督促抓好残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党组、理事会班子成员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的管理作用;二是抓好教育引导。区残联定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会、集中组织观看警示片,每年组织1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三是抓好风险防控工作。对涉及民生工程项目进行排查,做好事前防控,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四是抓好资金管理。各项财政专项资金严格按项目实施方案、时间进度等要求及时拨付,各项补贴在村(社区)“三公开一公示”栏目进行张贴,接受群众监督。
8.有序推进全区“双创”工作
区上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动员会后,区残联对“双创”包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前往通惠街道先锋社区开展对接工作,实地走访包保联系的先锋社区第15网格居民以及商铺,了解小区“双创”工作开展情况及明确整治重点、难点(其中商铺存在占道经营,车辆乱停,违规搭建,堵塞消防通道等),形成每周五集中在网格进行定点大扫除的制度。
二、机构设置
区残联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核定编制数8人,实有公务员4人,参公人员1人,缺编3人;聘用残疾人专职干事5人。
东坡区残联下设两股一办,其中康复股,主要负责残疾人康复训练及康复预防、康复治疗等工作;维权股,主要负责为残疾人维权及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残疾人来人来访事务。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313.01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11万元,下降0.22%。变动不大,主要原因是上级削减预算及厉行节约。
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31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4.7万元,占95.3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31万元,占4.6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31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61万元,占10.88%;项目支出2061.4万元,占89.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13.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5.11万元,下降0.22%。变动不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6.18万元,下降0.73%。变动不大,原因是从上至下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4万元,占0.18%;教育支出(类)0.95万元,占0.04%;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87.42万元,占99.23%;医疗卫生支出1.56万元,占0.07%;农林水支出2.32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8.41万元,占0.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13.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187.42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类)***(款)***(项):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类)***(款)***(项):支出决算为8.4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1.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5.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25万元,占9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2万元,占3.1%。具体情况如下: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13.41万元,增长472%。主要原因是新配置流动服务车一台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8.7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2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活动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08.31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 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2018年本部门在预决算工作中总体情况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通过各种民生项目的实施,让广大的残疾朋友得到了实惠,残疾人满意度达90%。但工作中仍有很多不足,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立行立改,不断完善各种制度,并建立完善好预算、决算绩效评估制度,把预决算工作做得更好,更透明、更阳光、更具有可操作性。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35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流动服务车和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残疾人康复方面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指用于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等方面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 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